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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街2021年示范街镇垃圾分类项目招标

2021-12-31 14:18:22 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12月30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大港街道办事处机关大港街2021年示范街镇垃圾分类项目 (项目编号:CYZC-2021-049)公开招标公告。

据公告显示该项目预算金额1975.892万元,服务周期一年,开标时间2022年01月0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详情如下:

项目概况

大港街2021年示范街镇垃圾分类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32号增2-6号2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YZC-2021-049

项目名称:大港街2021年示范街镇垃圾分类项目

预算金额:1975.892万元

最高限价:1975.892万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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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二)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三)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四)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五)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6%的扣除。(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供应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依据,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营业执照或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2. 要求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供应商若为法人(或者负责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代表(或者负责人)授权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税务局出具的2020年度完税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5. 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6.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5日到 2021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32号增2-6号2层

方式:供应商应携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一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现金形式)。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1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32号增2-6号2层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为控制疫情,避免接触传染;现场评标阶段:1、投标人体温超过37.3度的禁止进入开标现场进行投标;2、须投标人佩戴口罩并且做好个人防护并预留足够的时间提前进入评标场所,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消毒工作,否则不得进场开标;3、评审专家须提前申请“天津健康码”本人身体健康码为绿色的方可接受评标邀请。评审当日为绿色的方可评标。如遇特殊情况,以天津市政府采购网(.cn)上发布的本项目更正公告为准。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大港街道办事处机关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街道旭日路468号

联系方式:022-63856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32号增2-6号2层

联系方式:022-84601296-80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萍

电 话:022-84601296-8013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2021.12.14-CYZC-2021-049-大港街垃圾分类示范街项目.doc

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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