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生活垃圾分类储运及资源化处置一体化PPP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2年01月2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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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元/吨!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生活垃圾分类储运及资源化处置一体化PPP项目资格预审

2021-12-30 10:08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概况: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生活垃圾分类储运及资源化处置一体化PPP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n/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2年01月24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1500-00843

项目名称: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生活垃圾分类储运及资源化处置一体化PPP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40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建设内容:1.垃圾分类储运:拟设置垃圾收集亭585座、240升垃圾桶2925个、120升垃圾桶1160个、四桶垃圾转运车167辆、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站71座、巡查车3辆、宣传设施167个、压缩垃圾车15辆、餐厨垃圾车6辆、可回收运输车4辆。

2.垃圾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处理能力为200T/D,建设内容包括:建设200T/D的处理模块、污水处理、垃圾卸载平台,宣教中心、中控中心、生活区、办公区等配套设施及二期工程部分土建预留。

运作方式: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

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项目授权主体: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预算金额:生活垃圾分类储运处置服务费基础单价(≤405元/吨)

最高限价:生活垃圾分类储运处置服务费基础单价(≤405元/吨)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合作期限30年(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且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申请人在“信用中国”(.c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c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相关约束:(1)与项目实施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申请;(3)隶属同一集团下的子公司不得同时作为独立申请人或分别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按报名先后顺序,以先报名申请人为有效申请人);(4)申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五年内,所有负责的项目均未发生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特许经营权被提前终止或收回的记录书面声明;(5)项目本级政府所属的各类融资平台公司、融资平台公司参股并能对其经营活动构成实质性影响的国有企业不得作为申请人参与本项目;(6)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可行性研究报告完全了解本项目采用的核心工艺为垃圾分类收集+垃圾智能分选+亚临界水解+资源处置一体化利用,并承诺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设计建造能力;(7)申请人承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8)申请人承诺按时提交各阶段履约保函。注:如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并满足以下条件: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第3.3项至3.4项要求;②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成员应满足3.1和3.2项要求;③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cn/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在线下载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附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只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未参加或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当通过资格审的供应商少于3家时,则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第八条规定执行。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预审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发出书面的资格预审结果,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后续采购。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 2022年01月24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沈抚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一楼开标室。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2年01月24日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申请人须将公告中要求材料的扫描件在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954978974@qq.com进行报名登记并电话确认024-23180489-0,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报名文件”,邮件正文写明申请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认定为无效报名。

2、发送邮箱的报名资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如果疫情发生变化出现特殊情况,一切按照疫情管控防控措施执行。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无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无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地址:辽宁省沈抚示范区金枫街75-1号

联系方式:潘雪斌024-679801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楼

联系方式:宾华、蒋衍、任洪建、024-2318048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宾华、蒋衍、任洪建

电 话: 024-231804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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