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通城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运营项目城区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第二次)(TCZX-202107SZ-009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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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通城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运营项目城区垃圾转运站工程总承包(EPC)(第二次)招标!

2021-09-02 14:19 来源: 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湖北通城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运营项目城区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第二次)(TCZX-202107SZ-009001001)招标公告,详情如下:

招标编号:TCZX-202107SZ-00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城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运营项目城区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已由通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隽发改审批【2021】2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省友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湖北省友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通城县经济开发区

建设规模:该项目用地面积9411.00平方米(14.1亩),总建筑面积2523.13平方米,主要建设1座100t/d的生活垃圾压缩转运处理站;其中垃圾转运房1栋 869.40平方米修理车间一个662.53平方米,大件破除车间1栋700.00平方米,地上停车场3个,同时配套建设硬化场地、供电、给排水、通信、消防、绿化附属工程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交钥匙工程,即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建安施工、附属工程、配套工程及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10-08

合同估算价:910.22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 主体要求: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①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和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应满足本条资质要求)。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垃圾处理工程总承包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至少完成过一项垃圾处理工程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至少完成过一项垃圾处理工程设计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图审合格资料)。(1、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2、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工程设计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图审合格资料,时间以图审合格资料时间为准。3、需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

3.1.4 信誉要求:截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处于正常的经营状态,不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投标人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报名开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截图);(7)在近3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本条要求)。

3.1.5 财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生亏损(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1.6 人员资格:(1)项目经理要求(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可兼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之一,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以上证件扫描件、相关无在建承诺函及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垃圾处理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提供1、中标通知书和合同;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图审合格资料,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要求:1、设计负责人:时间以图审合格资料时间为准;2、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 (2)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以上证件扫描件,无在建工程承诺及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注册于本单位,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以上证件扫描件,在职证明材料提供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除项目经理外)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职。

3.1.6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规定,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本工程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需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以及合同款的支付等,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09月02日至2021年09月0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9月24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省友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通城县隽水镇秀东花苑一巷10号

邮编:

联系人:黎宏

电话:18972816872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昌区东湖西路平安财富中心大厦B座7-10楼

邮编:

联系人:涂保学、乔付亚、詹坦

电话:027-87816666-8306/18986220963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1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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