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的国家及地区加入碳交易大潮,当前约有38个国家级司法管辖区和24个州、地区或城市正在运行碳交易市场,碳交易已成为碳减排的核心政策工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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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碳市场上线倒计时 详解国内外碳交易机制

2021-07-18 07:46 来源: 华宝证券 作者: 杨宇

01 碳交易市场机制

碳交易政策体现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将外部性问题内部化。具体实施过程为,由政府确定整 体减排目标后,先在一级市场将初始碳排放权分配给纳入交易体系的企业,这些企业可在二级 市场自由交易碳排放权;由于受到经济激励,减排成本相对较低的企业会率先进行减排,并将 多余的碳排放权卖给减排成本相对较高的企业并获取额外收益,同时减排成本较高的企业通过 购买碳排放权可降低其达标成本,最终实现社会减排成本最小化。有效碳市场的碳排放权的价 格即企业的边际减排成本。

02 国际碳市场经验

全球碳交易市场概况

越来越多的国家及地区加入碳交易大潮,当前约有38个国家级司法管辖区和24个州、地区或城市正在运行碳 交易市场,碳交易已成为碳减排的核心政策工具之一。

工业、电力、建筑、交通是各国碳交易市场重点纳入减排的行业。新斯科舍省、魁北克、加州、韩国ETS覆盖当地温室气体排放的70%以上占比较高;但从绝对量上来看,中 国处于领先地位。

全球碳市场交易呈量缩价增趋势,欧盟市场规模最大

2012-2018年,碳市场交易量从高到低在2016年触底反弹,2018进入高速增长阶段。2018年增长超过三倍, 2019年、2020年增速分别为34%、20%,2020年市场规模达到2290亿欧元,大幅增长原因是配额缩减,交 易活跃度增长,碳价上涨。

欧盟碳市场交易额一直处于领先地位,是全球最大的碳交易市场,占据90%的市场规模。交易额自2005年 运行以来呈快速上升趋势,在国际上占据绝对优势。根据路孚特碳市场2020年度回顾,2020年EU ETS交易 额达2013亿欧元,占世界总额的88%,交易量超80亿吨二氧化碳,占世界总交易量的78%。

中国奋起直追。据生态环境部,截至2020年8月末,中国八个试点碳市场配额累计成交量为4.06亿吨,累计 成交额约为92.8亿元,已成长为累计配额成交量规模全球第二大的碳市场,但距离欧盟仍有较大差距。

欧盟碳交易市场,碳市场逐渐稳定,机制逐渐成熟

碳价回归、交易活跃:市场稳定储备机制实施后,欧盟 碳价一路飙升,交易规模依然居全球之首。

衍生品丰富,市场流动性高:欧盟碳市场碳衍生品种类 丰富且交易额占比高,2021年ICE主力碳期货合约成交 总量达到40.8亿吨,占总交易量95%左右。

稳定储备机制稳定市场预期:在1、2阶段,由于抵消机 制、覆盖范围、配额发放机制等设计不尽合理,欧盟早 于市场配额过剩、价格暴跌的时期。在第2阶段结束时, 有近20亿吨的过剩配额转入到第三阶段。从2019年1月 开始执行的市场稳定储备机制使得每年将减少24%的流 通配额直到2023年,在此之后降幅将收窄为每年12%。 该种调节机制对稳定市场预期、降低碳价暴跌风险具有 良好效果。

从免费分配向拍卖过渡:配额分配方式的转变,不仅有 利于政府获得一定收入,进一步用于减排补贴,此外还 减少了寻租问题、激励企业进一步减排。

政策设计趋严,惩罚力度大

配额分配递减速率加快。

抵消机制:第四阶段取消了抵消机制,进一步减少碳配 额。

储备与预存机制:本阶段内剩余配额储备可留到未来阶 段使用;不允许将未来阶段碳配额提前在本阶段使用 (但阶段内的可以,例如本年发放的碳配额可用于之前 年份的履约)。

惩罚机制:超额排放部分不仅要补缴外,还会罚款 114.22美元/吨,约3倍碳价;同时,会纳入征信黑名单; 各成员国可以制定叠加惩罚机制。

03 中国碳市场试点

我国碳交易市场发展历程

我国参与碳排放交易历程可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2002年至2012年,主要参与国际CDM项目;

第二阶段:从2013年至2020年,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广东、深圳、福建八省市 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

第三阶段:从2021年开始建立全国碳交易市场,首先纳入电力行业(碳排放数据相对完善)。

全国碳试点基本情况

跟国际碳市场相比,我国试点碳价普遍偏低。我国试点碳价历史最高点为122.97元/吨(深圳),最低点为1元/吨(重庆);而 欧盟EUA碳配额现货碳价历史最高点为47.91欧元/吨(折合人民币约380元/吨),最低点为2.68欧元/吨(折合人民币约22元/ 吨)。截止4月29日,我国碳试点碳价为5.53-42.02元/吨之间(其中深圳碳市场碳价最低,为6.44元/吨,北京最高,为47.6元/ 吨),而同一天欧盟EUA碳配额现货结算价为47.91欧元/吨(折合人民币约380元/吨),为我国碳试点碳价的9-68倍。

从整体碳价变化趋势上看,国内碳试点平均碳价从2013年到2017年呈下降趋势,之后到2020年有所回升,除深圳和福建外, 其他碳试点年平均碳价也均表现出这一特点。同时从2021年开始,各试点碳价有趋同趋势,若剔除碳价低于10元/吨的深圳及 福建碳市场,碳价在近3个月内基本处于20-50元/吨之间波动。

从碳价波动情况上看,湖北、天津碳价相对稳定,北京、深圳、广东波动幅度较大。深圳、广东碳试点在刚开始运营时,碳价 波动均非常剧烈,深圳2013及2014年、广东2014年碳价标准差均超过16,随后几年有所降低;北京碳试点在2018-2021年碳 价波动有所加剧。

从碳交易量上来看,广东、湖北、深圳交易量处于碳试点前列,截止2020年底总交易量分别为151MtCO2、 72MtCO2、45MtCO2;但从碳试点活跃度(总交易量与碳试点配额总量之比)来看,深圳碳试点的活跃度 最高,达到了14%,也就是说2015年深圳碳市场初始分配的碳配额中有约14%的量在市场上进行了流通, 而其他碳市场活跃度则在10%及以下。

从碳交易额上来看,2020年碳试点总成交量下降,但总成交额却有提升,首次出现分歧;2020年除湖北、 天津碳交易额有所增长外,其他碳试点受疫情影响均有所下滑。与交易量情况类似,广东、湖北、深圳的 碳交易额也排名前列,其中广东的碳交易额远高于其他碳试点。

04 全国统一碳市场

全国统一碳市场基本框架

4.1确定覆盖范围

覆盖行业范围-试点地区:从覆盖行业来看,我国碳交易试 点城市几乎都涵盖了电力、钢铁、石化、水 泥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其排放量占我国碳 排放总量占比较高,但部分试点根据实际情 况,纳入特色产业,如上海纳入商场、宾馆、 商务办公建筑和铁路站点等领域。

覆盖气体范围-试点地区:国内八大试点省(市)中,除了重庆包含二氧化碳、甲烷、一氧化二氮、氢氟碳化物、全氟 化碳、六氟化硫之外,其余试点仅纳入二氧化碳气体。

4.2 设定总量

配额总量主要的分配方式包含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和混合法。

试点地区:国内八大试点省(市)中,除了 湖北、重庆采用免费分配之外,其余试点均 采用免费分配+拍卖的方式,但拍卖占比通 常较小,此外,广东试点对不同行业实行免 费分配的比例有不同的要求,拍卖占比小于 5%;

4.3 分配方式

配额分配包含免费发放和拍卖出售两种方式。

试点地区:国内八大试点省(市)中,除了重庆采用历史排放法外,其他试点地区采用基准法+历史排放 法(+历史强度法),标杆法常应用于热电力、水泥等行业,历史排放/强度法常应用于航空、航运等行业;

4.4 抵消机制

抵消机制对CCER项目、抵消比例有所要求。 试点地区:国内八大试点省(市)均以 CCER作为碳排放抵消指标,但抵消比例不 同,抵消比例在5%-10%之间,此外部分试 点对CCER项目地域、项目类型、时间等有 所限制,除上海、深圳外,其余试点对水电 项目均有限制;

4.5灵活性机制

1)遵约周期:指从发放初始碳配额开始,到参与者最终向政府上缴碳配额的时间范围。

2)配额预借结转:指允许参与者从未来履约期预借配额给当前时期;结转配额则是允许参与者储存来自当前履 约期的配额,供未来时期使用。

4.6 价格可预测性

为了维护碳价稳定,政府一般会考虑使用价格调 控手段,如规定一二级市场碳价上下限、政府公 开市场操作、调整参与者可使用的CCER比例等。

4.7 MRV

指碳排放的量化与数据质量保证的过程,包括监测(Monitoring)、报告(Reporting)、核查 (Verfication)。

4.8履约机制

指履约期到期时,如何评估参与者完成了对应的减排任务,以及当参与者未能完成时有怎样的惩 罚措施。一般来说,当参与者在履约期结束时上缴的碳配额等于其实际碳排放量,即意味着其完成了相应的 减排任务。

4.9利益参与方

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利益相关方包括对排放交易体系的设 计和实施产生影响、受其影响或有兴趣的个人和单位。

4.10 市场链接

1)配额交易市场

全球链接:当前全国碳交易市场暂时未链接其他市场;

国内链接:全国碳交易市场开启后不再建设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已经存在的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应当逐步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不再参与地方相同温 室气体种类和相同行业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2)CCER交易市场

全球链接:2020年3月,国际民航组织批准CCER可用于国际航空碳抵消和减排计划(CORSIA)抵消,拓宽 了CCER的使用范围,进一步提升了审定与和核证行业空间;

国内链接:CCER项目申请审定、核证于2017年暂缓,暂行条例重新纳入自愿减排核证机制,重启后将为后 续全国碳交易市场提供有效补充。

05 全国碳市场未来展望

全国碳交易市场现状及未来展望

碳金融市场巨大空间进一步打开。根据国家发改委以及ICAP的预测进行总结分析,并提出以下假设,最终 得出预测。

根据中国碳试点碳价情况,假设全国碳市场碳价在20-30元/吨;

根据中国碳试点碳价情况,假设二级市场交易量占总配额数量的10%左右;

根据国际碳市场以及中国碳试点情况,假设期货交易为现货交易的10-30倍;

此外,假设企业将留在手中的30%左右碳配额用于资金融通。目前我国碳交易市场的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随着2021年6月底全国性碳交易市场开启后,未来 相关政策及交易机制等将进一步完善空间。

试点碳价远低于欧盟,长期配额缩紧推动碳价上行

根据7月14日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从微观和近期来看,碳价主要还是由配额供需情况决定,从宏 观和长远看,碳价由经济运行和行业发展总体状况和趋势决定。从全国7个地方试点运行情况看,近两年 加权平均碳价约在40元人民币左右。相较于欧盟碳市场交易价格已超过50元/吨,远高于国内试点市场的 价格。目前,在全国碳市场相关的制度设计中,通过改进配额分配方法、引入抵消机制等政策措施来引导 市场预期,从而形成合理碳价。

报告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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