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河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热风炉、加热炉烟气除尘脱硫超净处理超低排放净化工艺集成系统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共有3座热风炉和5座加热炉需建设烟气除尘脱硫超净系统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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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热风炉、加热炉烟气除尘脱硫超净处理超低排放净化工艺集成系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1-07-16 10:27 来源: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河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热风炉、加热炉烟气除尘脱硫超净处理超低排放净化工艺集成系统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共有3座热风炉和5座加热炉需建设烟气除尘脱硫超净系统装置,详情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热风炉、加热炉烟气除尘脱硫超净处理超低排放净化工艺集成系统EPC总承包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冀发改产业备字[2018]1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炼铁事业部每座高炉热风炉(每座高炉有1#、2#、3#共3座热风炉)烟气系统配建一套烟气除尘脱硫超净系统装置,三座高炉共计建设三套烟气除尘脱硫超净系统装置。热轧事业部2050轧钢加热炉(1#、2#、3#加热炉)烟气系统单独配建一套烟气除尘脱硫超净系统装置,三座加热炉共计建设三套烟气除尘脱硫超净系统装置,预留一套4#加热炉烟气除尘脱硫超净系统位置。长材事业部加热炉(普棒、高棒、1#高线、2#高线、中型)烟气系统单独配建一套烟气除尘脱硫超净系统装置,五座加热炉共计建设五套烟气除尘脱硫超净系统装置。 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乐亭经济开发区。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75日历天内具备通烟条件。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EPC总承包工程,包括土建基础部分(含打桩),钢结构部分、保温系统、烟道系统、风机系统(热风炉)、烟气净化集成系统装置、上料系统、排料系统、配套的电气系统、控制系统、照明系统、消防的设计、供货、安装等。施工界区范围的所有内容均由承包方完成,保证烟气净化系统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用性。详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烟气除尘脱硫系统的设计或总承包相关业绩及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同时兼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期间任意一天)

3.1.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首页、审计意见页、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财务报表,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附最新的财务报表说明;联合体投标的仅须提供牵头人的财务报表)。

3.1.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在其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承揽业务,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对标段范围内的设计、供货、施工、安装、集成和技术等总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7-15至2021-07-19,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唐山业务部(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勒泰城1-2-1803)持:A.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B.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C.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D.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加盖公章);E.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F.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投标时提供);G.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8-04 09:30,地点为唐山饭店二层会议室(唐山市路北区建设南路46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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