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格瑞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提出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后,我厅对其有关证明材料和危险废物经营设施进行了审核和检查,认为申请单位各项条件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的规定,拟决定向该单位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对企业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6月4日至6月10日
举报电话、传真:0991-4182238
电子信箱:TRHJGLC@163.com
经办: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新疆格瑞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首次申领)
法人名称:新疆格瑞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双全
经营设施地址: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玛湖油田玛2井区(中心坐标为N45°56'18",E85°55'44")
危险废物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处置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071-001-08、071-002-08、072-001-08)
危险废物经营规模:16万吨/年(其中071-001-08处置规模4万吨/年,071-002-08、072-001-08处置规模12万吨/年),在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玛湖油田玛2井区内连续运行不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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