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强制性地方标准《生活垃圾焚烧氮氧化物排放标准》获批发布,该标准于6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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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实施 福建《生活垃圾焚烧氮氧化物排放标准》获批准发布

2021-06-02 14:23 来源: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强制性地方标准《生活垃圾焚烧氮氧化物排放标准》获批发布,该标准于6月1日起实施,其中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氮氧化物的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运行管理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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