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较2019年下降8%,达到58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达到234天,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4.0%,重污染天数不高于31天;2020年9月底前,所有县(市、区)力争实现全省排名“后二十”清零。近日,《石家庄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攻坚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正式印发,决定在8—12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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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天数不超31天!石家庄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攻坚措施

2020-08-13 11:47 来源: 燕赵都市报 作者: 李春炜

2020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较2019年下降8%,达到58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达到234天,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4.0%,重污染天数不高于31天;2020年9月底前,所有县(市、区)力争实现全省排名“后二十”清零。近日,《石家庄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攻坚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正式印发,决定在8—12月开展全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攻坚行动。

坚决推进结构调整

强力推进产能压减。2020年底前,完成煤电行业去产能任务15.3万千瓦,相应生产设备确保9月底前停止排污。强力推进重污染企业搬迁关停,年底前完成相关企业搬迁改造任务。

加强清洁能源供暖。2020年10月底前,完成电代煤3.36万户、气代煤8.43万户,共11.79万户清洁取暖散煤替代工程。平原地区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主城区清洁取暖率达到100%。

强力推进扬尘污染治理

开展工地扬尘全面排查整治。强化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扬尘污染源防控,对建筑施工、房屋拆迁、市政绿化施工及主城区三环以内、城乡接合部裸露地面等扬尘排放源开展全面排查,建档立卡,集中整治,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台账,限期整改到位。

强化道路扬尘精细化管控。加大城区道路水洗机扫力度,做到路面不起尘,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对城乡裸露地面实施绿化或者硬化、覆盖等抑尘措施。

加强矿山和砂场扬尘治理。2020年12月底前,完成279处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修复绿化任务。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取缔三环内经营性露天砂场。

推进机动车污染整治

强化主城区车辆监管。严禁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在三环路、古城西路、友谊北大街(北至学府路)、学府路(友谊北大街至107国道)、107国道(北至学府路)、古城东路道路范围以内(含)道路通行。强化蓝牌货车管控,对于低于国Ⅳ标准、燃料为柴油、非封闭式的蓝牌(轻型、微型)货车不再办理通行证。

加强重点路段通行管理。早晚高峰在重点路段(建设大街与健康路交口、青园街与和平路交口、青园街与中山路交口、建设大街与中山路交口、翟营大街与裕华路交口、育才街与东岗路交口、体育大街与东岗路交口、红旗大街与南二环交口、靶场街与中山路交口)安排专门警力疏导交通。

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整治

加强对重点钢铁企业的指导帮扶,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鼓励引导企业通过提升环保治理能力、合理调整生产计划、设备检修等方式,将企业污染物排放量压至最低,确保企业在7月份排放量的基础上再降低20%。

进一步强化水泥、陶瓷、平板玻璃行业污染管控,2020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11家水泥企业、36家陶瓷企业、1家平板玻璃企业的有组织超低排放改造。

进一步强化电力行业(含自备电厂)环境监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禁企业超计划生产,严控燃煤总量;全面加强电力企业用车监管,凡是公路运输的企业,所使用重型柴油货车必须达到国Ⅴ及以上排放标准,并于每月20日前向市大气办报备下个月的用车计划。

强化VOCs治理

强化重点行业VOCs污染管控。对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汽车喷漆等重点行业VOCs排放工序实施季节性错时(6∶00—18∶00)生产调控。

全面加强油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不合格油品行为,加油站、储油库(不含柴油)装卸油时,实行错时作业,鼓励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公司制定惠民政策,开展夜间加油优惠活动,引导市民选择夜间加油。

餐饮油烟污染整治。2020年10月底前,市内四区365家大、中型餐饮企业全部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装置,确保油烟排放达标。加强夜间露天烧烤高发期重点路段巡查工作,消除露天占道烧烤污染,禁止餐饮店未经处理油烟直排。

强化重点区域污染整治

强化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科学化、精细化、精准化管控,根据污染来源和污染物特征,认真分析研判,及时组织帮扶,做到“问题精准、时间精准、区位精准、对象精准和措施精准”。严格实施考核问责,对因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空气质量排名长期落后、履职缺位等导致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依法依规进行追责问责。

强化区域联防联控联治

积极开展绩效评级工作。围绕47个重点行业,制定更加科学、精准的应急减排措施,在满足应急减排比例需求的同时,“一企一策”制定差异化减排措施。

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市大气办、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在坚持日会商制度的基础上,强化分析研判、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强化联防联控,当未来较长时间段内,有可能连续多次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将频繁启动橙色及以上预警时,可提前指导辖区内生产工序不可中断或短时间内难以完全停产的企业,采取预先调整生产计划等方式,确保在预警期间能够有效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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