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元建设7月27日晚间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签署了《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镇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合同》。59,701.4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7,929.8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015.35万元,基本预备费2,697.25万元,建设期利息2,945.4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13.59万元。合作期限22年,其中建设期不超过2年,运营期20年。本项目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将为公司后续PPP 项目的开拓和合作提供更多经验,对公司经营业务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公告如下: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广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镇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2020年6月发布的《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镇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公司、广州市公用事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成员方)、广东新大禹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员方)联合体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镇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的中标社会资本,其中公司负责项目投融资及施工总承包工作,在项目中所占股份比例为77.67%;广州市公用事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项目投资及勘察设计工作,在项目中所占股份比例为0.11%;广东新大禹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设备供货、运营及移交工作,在项目中所占股份比例为22.22%。
近日公司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签署了《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镇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合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相关主体概况
1、甲方主体: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甲方”)
2、乙方主体: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牵头人)、广州市公用事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成员方)、广东新大禹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员方)联合体(以下简称“乙方”)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镇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
2、项目采购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3、项目总投资:59,701.4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7,929.8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015.35万元,基本预备费2,697.25万元,建设期利息2,945.4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13.59万元。
4、合作范围及合作期限:本PPP项目的具体运作模式为DBFOT(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合作期限22年,其中建设期不超过2年,运营期20年。
5、项目内容:项目实施范围覆盖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4个建制镇(硇洲镇、民安街道、东山镇、东简街道)和285个自然村,计划建设4个建制镇3座污水处理厂及服务于四个污水厂(包括位于东简镇内已建的水洋污水处理厂)的收集污水管网与285个自然村的277座污水处理站及污水收集管网。
三、合同双方的主要权利及义务:
1、本项目所需建设用地由区管委会相关部门负责提供,乙方无偿使用,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临时用地,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临时用地所涉及的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纳入项目总投资;
2、甲方负责协调本项目勘察和设计文件的相关报批手续,具体报批工作及相关评审审查费用由乙方负责,相关费用纳入项目总投资;
3、乙方应根据本协议、项目招标文件确定的内容以及本项目设计文件,在开工前向甲方提交详细的建设方案并根据该工程建设方案进行建设管理;
4、乙方应建立健全适应本项目施工的安全管理机构、安全工作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乙方应定期对本项目施工单位是否按照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在工程施工中设置足够的安全设备、劳动防护设施等进行检查;乙方应对所发生的任何劳动、安全、卫生等施工负责。
5、甲方代表有权在不影响工程施工的前提下,对乙方工程建设的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以确认工程建设符合本协议规定的进度和质量要求。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将为公司后续PPP项目的开拓和合作提供更多经验,对公司经营业务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五、风险提示
1、在本项目合作期限内,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性风险;
2、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27日
延伸阅读:
龙元建设联合体预中标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镇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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