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永州市科粤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玻璃盖板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2月17日至2月21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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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田县毅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资源回收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0-02-18 14:47 来源: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永州市科粤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玻璃盖板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2月17日至2月21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新田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股,邮编:425700

联系电话:15274637670

传 真:0746-4762212

电子邮箱:xthbj001@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新田县毅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资源回收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新田县毅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 湖南宏晟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大坪塘镇白杜村;

主要环境影响及保护对策与措施:

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分析

(1)水环境影响: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大气环境影响:大气污染物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3)声环境影响:厂界噪声需要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应满足《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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