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安庆市静脉产业园(一期)PPP项目-危险废物处理中心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联系电话:0551-62376676(兼传真)
监督电话:0551-62376689
地 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766号(230071)
项目名称:安庆市静脉产业园(一期)PPP项目-危险废物处理中心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安庆京环绿色环境固废综合处置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庆市大观区山口乡
建设项目概况:新建一台100吨/日回转窑焚烧炉、预处理车间等主体工程,危废暂存库、储罐等储运工程,化验室、供水、供电等公用工程,废气、废水、固废、噪声治理等环保工程,项目设计处置规模为3万吨/年,总投资22325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774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初期雨水采用“物化(气浮+中和+絮凝+过滤)”的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140吨/日;其余生产废水采用“物化(气浮+中和+絮凝)+生化系统(A/O-MBR)+NF+RO+三效蒸发”的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200吨/日。项目废水经厂内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及绿化用水,不外排。
(2)废气:焚烧炉废气经过回转窑+二燃室后采用“SNCR脱硝+急冷塔+干式反应器+布袋除尘器+两级碱洗塔”等工艺处理后通过50米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库、飞灰及炉渣暂存库、污水处理站废气负压收集后经“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设备选型时选用噪声小的设备,空压机、水泵、引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降噪。
(4)固体废物:废活性炭、废膜、废布袋、废机油、废树脂入炉焚烧,焚烧灰渣、废耐火材料、废水处理污泥、蒸发残渣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处理。
(5)地下水:厂区分区防渗,对危废暂存库、废液罐区、预处理车间、料坑、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池、渗滤液收集池、事故池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处理。设置监测井,对地下水定期监测,制定地下水污染防控和应急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
(6)环境风险:设置一座1200立方米的事故池及一座700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池。加强施工期及运营期各环节环境风险控制,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配备相应的物资与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应定期开展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
公众参与情况:采取了网络、报纸、张贴布告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有关部门的意见:安庆市生态环境局核定了相关污染物排放总量。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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