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重庆垫江县长龙乡等2个乡镇2个新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包括垫江县长龙镇和大石乡2个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垫江县长龙乡等2个乡镇2个新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已由垫江发改委函[2016]5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垫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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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垫江县新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招标 附电话

2017-05-24 13:44 来源: 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垫江县长龙乡等2个乡镇2个新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包括垫江县长龙镇和大石乡2个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垫江县长龙乡等2个乡镇2个新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已由垫江发改委函[2016]5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垫江县长龙镇和大石乡2个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重庆市垫江县。

2.2建设规模:垫江县2座污水处理设施总处理规模650m3/d;建安总投资约471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2.3招标范围:施工图图示范围内的土建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施工(其中自动控制系统、在线监测系统、监控系统只预留预埋穿线管)、设备安装及调试、环境绿化工程、通过项目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4标段划分:本次同时对10个区县的污水处理厂项目施工进行招标,共分10个标段。其中石柱县六塘镇(六塘村)等11个乡镇(含1个街道)12个新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1标段)、綦江区安稳镇羊角村等2镇2个新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2标段)、永川区石庙社区、荷花村、管禄岩村1个镇1个新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3标段)、壁山县大路道口片区等3个街道(含1个镇)3个新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4标段)、渝北区古路镇1个镇1个新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5标段)、巫山县铜鼓镇等6个乡镇6个新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6标段)、酉阳县楠木乡(红旗村)等5个乡镇10个新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7标段)、云阳县宝坪镇水磨集镇等4个镇4个新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8标段)、垫江县长龙乡等2个乡镇2个新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9标段)、奉节县白帝镇九盘村等3个镇3个新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10标段)。

2.4.1各潜在投标人均可对重庆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的所有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参与投标,但拟投入各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不得重复,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按以下原则处理:

(1)两个及以上的项目同一天开标,投标人同时中标多个项目的,若存在项目班子成员任何一人重复,只取中标金额最大的项目作为中标人,取消其余项目的中标资格,其余的项目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次递补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2)两个及以上的项目不同时间开标:

①投标人已在之前招标人拟建的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中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或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内,若存在与本次投标项目班子成员任何一人重复的,按开标时间顺序取先开标的项目作为中标人,取消后开标项目的中标资格,后开标项目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次递补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②投标人已在之前招标人拟建的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中标,且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若存在与本次投标项目班子成员任何一人重复的,视为提供虚假资料,取消本次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本次项目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次递补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2.4.2若在合同实施阶段发现本次中标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与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有重复,招标人将没收履约担保金,同时有权追诉中标人的法律责任,并中止合同;

2.4.3另外投标人须提交本次投标拟派的项目班子成员均无在建项目的承诺(承诺格式自拟),无此承诺,按废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和业绩要求:

3.1.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近5年(合同签订时间从201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独立承担过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业绩1个及以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24日9时00分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以及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指定质疑答疑区在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2017年5月31日10时前(北京时间),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4.3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4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最新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及软件锁办理申请表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生成器制作GEF格式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均为扫描件。电子标书生成器及专用U盘办理地址: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一楼电子招投标软件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23-6367432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9日10时00分,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接标处(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喻戍

电话:023-88521607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重庆咨询大厦B栋507室

联系人:袁建文

电话:023-67703281

原标题:垫江县长龙乡等2个乡镇2个新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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