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环保网获悉,《东莞市水务发展十三五规划》已印发,具体内容如下:东莞市水务发展十三五规划1十二五水务发展回顾与总结1.1十二五水务发展主要成就十二五期间,我市大力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中央水务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的战略部署,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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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全文|《东莞市水务发展“十三五”规划》

2017-04-26 10:42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东莞市水务发展“十三五”规划》已印发,具体内容如下:

东莞市水务发展“十三五”规划

1 “十二五”水务发展回顾与总结

1.1 “十二五”水务发展主要成就

“十二五”期间,我市大力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中央水务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的战略部署,重点打造“民生水务、安全水务、生态水务、法治水务和高效水务”五个水务的目标任务,以服务民生为主旨,以水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以保障供水安全、水环境综合整治和防洪排涝安全为重点,实施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完成了五年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十二五”是水务建设投资增大、行业能力明显提升的时期,水务的快速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一)水惠民生,供水保障能力稳步提升

“十二五”期间,我市优化水资源配置,推进“放心水”工程建设,加强水质管理,供水保障能力稳步提升。东江与水库联网供水水源一期工程于2015年4月14日通水,实现了东江与松木山水库的连通,多水源互通互济和联合调度的供水格局初见雏形,累计完成投资20.69亿元。加快完成重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5座水库区划成果获省政府批复,23座水库区划成果已基本完成。启动了石马河河口东江水源保护一期工程前期工作。大力推进水厂升级整合、管网更新改造,“十二五”期间共关停整合村级水厂21家,市、镇共计投入7.46亿元,更新、改造老旧供水管网3195km。当前全市有103座水厂,总供水能力约750万m3/d,实际供水量约为435万m3/d。加强水质管理,编制出台了《东莞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东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等规章,完成了全市二次供水设施普查及供水管网普查工作。全市共有水质监测点1023个,完成千点水质监测点建设,实现了出厂水、管网水、二次供水水质监测全覆盖。五年来,全市水厂供水水质综合合格率从88.87%提升至99.78%,供水保证率逐步提高,符合我市安全用水的要求。

(二)红线管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基本建立

为解决水资源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2013年我市在省下达的“三条红线”指标考核基础上,印发了《东莞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和《东莞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暂行办法》,完成用水总量、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4个指标分解,明确从2012年到2015年起对各镇街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考核。经过多年的努力建设,全市用水总量从2007年的22.67亿m3下降到2015年的19.92亿m3,大幅减少约9%;水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2015年全市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不含火电)分别为31.8 m3、28.7 m3,分别比2007年下降约55.7%、61.8%,较好地发挥了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助推转变经济方式的作用。2014年1月我市被授予“国家级节水示范区”称号。

(三)真抓实干,水污染治理持续发展

全市已建成污水处理厂37家,日均污水处理量约272.5万吨。截污主干管网已建成856.75km,启动石马河流域200 km、水乡经济区150 km和厚街虎门长安50 km截污次支管网建设。全力推进全长205 km的三大流域(东引运河、石马河、挂影洲围中心涌)主干河道综合整治,目前已完成约30 km,其中,运河城区段已初步实现不黑不臭;重点推进石马河、茅洲河等跨界河流综合整治,目前正在完善流域治理方案;启动了挂影洲围中心涌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累计完成工程量约占总工程量的83%,完成投资约3.18亿元(不包含征地拆迁费用)。全面启动了同沙水库、松木山水库治理,同沙水库投资1.8亿元的环水库截污管网工程和尾水排放(管网总长10 km)基本完工;松木山水库周边截污主干管网工程及污水处理厂工程已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规划投资1.8亿元的水库人工湿地与库尾截排工程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四)常抓不懈,防洪排涝系统进一步完善

“十二五”期间,全市四批次共513宗的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已完工投入使用463宗,全市主要江河防洪减灾体系基本形成。虎门镇虎门围海堤加固达标工程已动工建设,陈屋边水闸重建工程完成初步设计,正在开展施工图设计。我市21个纳入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项目区,实施方案已全部获得省水利厅批复,目前正在加紧施工,其中,中堂4个项目区已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麻涌3个项目区已基本完工;沙田-1、沙田-2、洪梅-1等3个项目区已动工建设;道滘、谢岗、万江-1、万江-2、万江-3、洪梅-2和虎门-1、虎门-2等8个项目区已完成立项,剩余望牛墩3个项目区正全力推进立项工作。市区一、二、三期内涝整治工程基本完成,原统计的市区45个内涝点的内涝程度大大缓解,其中,22个内涝点的易涝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治,着力提升排涝应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了我市应对内涝突发事件的指挥协调能力和实际处置能力。

(五)推进改革,不断提升水务服务管理能力

一是加强了基层水务机构建设,2010年4月东莞成功组建水务局,实行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在此基础上又进一步优化市局服务职能,组建或重组了水务技术中心、工程建设运营中心、运河治理中心、江库联网工程中心、水务数据分中心,进一步完善了水务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平台;强化了基层水务服务能力,13个中心镇已设立农林水务分局,水务一体化管理成效显著。二是出台了一批涉水规划、规范,先后出台了饮用水水源地建设、供水排水、管网改造、水环境治理、防灾减灾等一系列规划,以及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城市排水管理办法、水务工程规范化管理标准等管理规范,提高了行业的服务水平。三是重点流域先行先试实施“河长制”,出台并实施了《东莞市主要河流“河长制”实施方案》,对全市三大重要河流流域(石马河、茅洲河和水乡经济区河流)实行“河长制”,明确责任分工。四是拓宽了水务融资渠道,完善了污水处理费联动调价制度,每年收取污水处理费约10亿元。牵头组建市水投集团,组建市新治污工程项目银团,实现融资46亿元,积极引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简称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我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推进了PPP项目在水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试点建设工作。2015年市政府已批复同意将虎门、麻涌等9镇的截污次支管网工程作为“东莞市水生态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试点,采用政府服务采购形式对其进行建设和运营。

1.2 “十二五”规划完成情况评估

1.2.1 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十二五”期间,全市规划指标18项,其中,约束性指标10项,预期性指标8项。除了水功能区达标率、河涌生态修复达标率未完成外,其他目标均已基本完成,完成情况良好。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方面,全市用水总量除2011年外,其余4年的用水总量均低于省考核目标值;全市万元GDP用水量和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连续4年均低于考核目标值。2012-2015年,我市水功能区达标率分别为50%、57%、71.4%、66.7%(考核目标值分别为50%、57%、65%、72%),基本达到省政府的考核要求。2011~2015年我市在省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中的考评等次分别为良好、良好、优秀、良好。从考核结果看,三条红线的四项指标全部实现年度控制目标,能够较好地落实水资源管理各项政策。各项硬性指标逐步形成刚性约束,考核结果与镇街考评相结合,使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倒逼效应开始初步呈现。

表2-1 东莞市水务发展“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表

1.2.2 规划投资完成情况

“十二五”规划建设项目总投资为267.36亿元,受征地拆迁、前期工作推进、外部边界条件及其它因素制约,联网水库水源保护工程、城镇污水管网建设、东江三角洲及沿海堤围达标加固工程等无法如期开工或完工,水务规划投资完成情况未能达到预期,投资完成率较低。

根据统计数据,“十二五”期间,全市完成水务投资91.78亿元,水务建设投资规模再创新高。其中防洪减灾工程投资27.13亿元,水资源保障工程31.63亿元,水生态环境保护工程14.98亿元,水污染治理工程16.61亿元,水务行业能力建设1.43亿元。

全市完成投资中传统水利部分43.76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3亿元,占水利投入的3.0%;省级投资0.17亿元,占比0.4%;市财政投资32.64亿元,占比74.6%;镇区自筹9.65亿元,占比22.0%。水务部分市镇完成48.02亿元,五年来,初步形成了政府投入为主,金融支持和社会资本投入为补充的水务建设投资格局。

表2-2 东莞市“十二五”水务投资完成情况 (单位:万元)

1.3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供水安全存在一定隐患

供水水源安全保障能力不足。我市供水水源单一,用水九成来自东江。一方面供水保证率偏低,东江来水年际年内分布不均,年际经常出现连丰连枯的现象,年内70%~80%以上的径流量集中在汛期,而东莞市位于东江下游出海口区,地势平坦,无条件兴建大型蓄水工程,致使枯季供水安全常常受到威胁,供水保证率偏低;另一方面东江水质季节性污染严重,中部沿海片、水乡经济区受咸潮影响大。此外,饮用水功能的水库水质不容乐观,松木山、同沙、马尾、五点梅、芦花坑等联网水库均为劣Ⅴ类水。我市水厂除市第六水厂采用臭氧活性炭深度处理工艺外,其余水厂制水工艺均采用常规处理工艺。泄洪排涝期间,部分水厂在应对东江水质变化上存在隐患。部分供水设施老化严重。供水管网服务时间长、管材质量不过关,带来水质污染问题。2015年全市平均管网漏损率为14.56%。在二次供水环节,存在管理责任主体不清、管理混乱和部分二次供水设施老化严重等问题,全市57%二次供水水池(箱)已使用5至15年,20%超过15年,存在较大的水质安全隐患。村级水厂数量多,管理体制不完善。我市村级水厂数量多、规模小且分布零散、供水管网相对独立。大部分村级水厂缺少必要的水质化验设备,工艺相对落后,设施老化严重而不及时更新改造。村级水厂由村委会自主管理,部分村委会将村级水厂当成一次性投入、长期性收益重要经济来源,管理水平低,供水水质难以保证。

(二)水污染防治任重道远

水体污染严重。在全市受监测的371 km河流中,有246 km河流全年综合水质类别为Ⅴ类或劣Ⅴ类,近70%的河流存在黑臭现象。9座主要水库水质介于Ⅴ类~劣Ⅴ类,消除黑臭水体任务艰巨。污水管网配套工程推进迟缓。截污主干管网工程仍剩约4 km未修通,但因涉及征地拆迁等问题,完成扫尾工作困难重重。尽管我市已制定《加快推进全市水污染治理工作(2015~2017 年)行动计划》,但因资金压力较大,镇街推动力度不足,加上管网错接漏接等问题仍普遍存在,造成污水收集率不高、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偏低。河道治理工程推进落地难。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在前期和建设过程中,受规划报建、法定图则调整、基本农田占用、征地拆迁、管线迁移、交通疏解、环境影响、供电迁改等因素制约,部分河流治理项目进度停滞不前,河道水质改善进程受到影响。

(三)城市洪涝灾害较为严重

城市防洪能力与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近年来全市开展了大规模的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但总体来看,防洪除涝工程建设仍难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加之近年来城市快速发展,缺乏对降水就地消纳和利用,缺乏有效的控制与引导措施,加大了城市排水系统的压力、加剧了洪水灾害发生频率。城市排水管网标准较低。随着我市经济、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原蓄滞雨水的鱼塘、水面和农田逐步被厂房、民房等所取代,减少了径流的调节能力,导致地表径流增大,而排水设施没有跟上城市化步伐,标准普遍偏低,导致排水管网无法适应现状排水需求。如2014年“5.11”洪水,给石马河塘厦镇带来较大损失。尽管塘厦降雨量并不大,但由于河道过流能力不足,河道沿线有不少瓶颈卡口,加之市政排水管网的标准偏低,路面汇集的洪水不能够及时排走,造成严重的洪灾损失。排水管理体制不健全。我市市区各街道水务基层部门大都未建立有效的城市排水设施管养机制,投入的人员和经费有限,对排水管网的检查维护和清淤工作没有建立长效的保障机制,市区排水设施管养工作处于被动状态。此外,市区各街道的三防、水务、国土、气象、城管、环卫和交警等基层部门尚未建立完善的应急联动机制,在强降雨天气来临时,难以及时调集各部门资源迅速有效处置内涝积水事件。

(四)水务改革创新仍需持续向纵深推进

水务管理体制不畅。多数镇街未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组建农林水务分局,部分镇街的涉水事务仍多头管理,职权较分散。水务工程管理工作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建设轻管理的状况,基层三防机构不完善、人员不足,存在信息传递渠道不畅通、险情抢护能力弱、危机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水务队伍建设仍需加强。各镇街基层技术人员量少质弱的现象仍普遍存在,水务建设管理职权较分散,未形成集中优势人才资源的建设管理队伍,限制了水务工作推进。水务工程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工程领域的信息化及自动化普及率较低,影响了全市水务信息化建设进程。水务发展中呈现出许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体制机制的障碍,严重制约了全市水务发展速度,亟需加大改革攻坚力度进一步破解。

2 水务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2.1 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

“十三五”时期,世界经济处于国际金融危机后的深度调整阶段,国内经济进入增速换档、动力转换、结构调整的新常态,东莞经济发展开始进入工业化后期阶段,总体上处于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关键时期,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深刻调整,各种积极因素和矛盾风险复杂交织。

从国际经济形势看,世界经济将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保持中低速增长的新常态,全球贸易增速也将长期保持较低水平。发达国家“再工业化”吸引中高端制造业回流与发展中国家利用成本优势吸引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形成“双重压力”。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步伐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互联网+不断催生新模式、新业态、新经济,深刻影响全球经济格局。

从国内经济形势看,既面临“三期叠加”的复杂形势,又处于“三期并存”的特殊阶段。经济发展进入增速换档、动力转换、结构调整为主要特征的新常态。全面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增强发展活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成为推动发展的新动力;“一带一路”战略将开创对外开放新格局;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将生态文明提到新高度;国家治理现代化将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社会建设迎来新局面;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泛珠三角合作等重大区域战略,将带动国内经济格局深刻调整;高标准打造上海、天津、广东、福建自由贸易实验区,将重塑我国参与国际合作竞争新优势。

从省内发展形势来看,经过“十二五”时期的发展,我省经济总量继续位居全国前列,转型升级已迈出重大步伐,达到中高收入地区较高水平,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得到重大提升。2013~2014年,我省已基本迈入工业化后期阶段,“十三五”时期,将继续保持工业化后期阶段,全省珠三角优化发展和粤东西北振兴发展协调推进,粤港澳合作深入开展,共建大珠三角湾区经济已成共识,珠三角经济一体化趋势更加明显,这些将为我市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从我市发展情况来看,经过“十二五”的积极探索,我市转型升级积蓄的厚实能量正在逐步释放,一批重大项目、重大平台落地并逐步释放产能,完善的产业配套、系统的产业扶持政策体系、宜业宜居城市环境、政府服务“加一”和综合成本“减一”的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等综合优势逐步显现,东莞正在逐步形成一种新的综合竞争优势,为“十三五”经济发展实现中高速增长、中高端水平打下坚实基础。“十三五”期间,市委市政府提出了“三个走在前列”发展战略,要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努力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上走在前列;要全面深化改革,努力在推动重点领域改革突破上走在前列;要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努力在实施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上走在前列。2018年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20年,全市GDP 9200亿元以上,人均GDP约11万元,五年年均增长分别达8.0%左右和7.5%左右。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现代生态都市建设稳步推进,生态环境的保护、修复和治理能力明显加强,城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单位GDP水耗以及主要污染物排放的控制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2 水务发展新形势

经济社会的发展,离不开水务保障能力的支撑,“十三五”是我省也是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描绘了未来五年国家发展的宏伟蓝图,把水利作为推进五大发展的重要内容,摆在八大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的首要位置,纳入九大风险防范的关键领域,作出一系列战略部署,提出新的明确要求。崇高的发展目标也赋予了我市水务改革发展更多更新的内涵,特别是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等政策方针的落实,“国际制造名城、现代生态都市”城市发展目标的实现,对东莞水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第一,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必须加快转变治水兴水管水思路。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是我们党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做好新时期水务工作的根本遵循。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必须坚持思路先行,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上审视水务工作,从国家总体安全观上认识水安全保障,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上谋划水务改革发展,全面贯彻新时期水务工作方针,加快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务转变。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必须注重统筹兼顾,把握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内在联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调整和完善水务发展布局与发展方式,同时在规划设计、工程建设、体制机制和政策举措等方面全面跟进、同频共振,统筹解决好水短缺、水灾害、水生态、水环境问题。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必须强化机制保障,加快构建有利于实现水务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的机制,加快构建有利于提高水资源配置效率、提高水务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机制,加快构建有利于充分调动各方面治水兴水积极性的机制,以机制的落地推动发展理念的落实。

第二,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抓紧补齐水务基础设施短板。我市水系纵横,各镇街自然禀赋、水资源条件、发展水平不同,东部、中部和西部水务发展不平衡问题十分突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迫切需要加快补齐补强水务基础设施短板。必须围绕协调发展补短板,牢牢把握我国、我省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深化和广东自贸区建设,补强水务薄弱环节,破除水务瓶颈制约。要补齐协调发展的短板,着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以经济区理念引导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和高效整合,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改革和农村综合改革,大力提升城市发展品质,建设美丽乡村。要补齐生态环境的短板,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快环保产业发展,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严格的制度保护生态、用科学的方法治理环境、用集约的方式利用资源,不断提高生态建设和绿色发展水平。要补齐社会建设的短板,坚持问题导向、民生导向、需求导向,扎实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扩大公共服务供给,提高公共服务质量,认真解决事关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问题。必须坚持远近结合补短板,既要面向今后五年,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水务支撑,又要考虑更长时期发展要求,在打基础、增后劲、利长远上下功夫,为加快现代化建设提供水安全保障。

第三,适应和引领新常态,必须充分发挥水务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呈现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的明显特点。我省已基本迈入工业化后期阶段,“十三五”时期,将继续保持工业化后期阶段。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也是我市经济发展的大逻辑,需要努力实现多方面工作重点转变。水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命脉,必须在适应和引领新常态中勇于担当、大有作为。适应和引领新常态,必须充分发掘水务建设吸纳投资大、产业链条长、创造就业机会多,不会造成重复建设、产能过剩等问题的优势,加大投资力度,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发挥水务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适应和引领新常态,必须进一步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着力增强重要经济区和城市群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提高水资源要素与其他经济要素的适配性,促进形成新的增长点、增长极和增长带。适应和引领新常态,必须加强水资源安全风险防控,充分发挥水资源管理红线的刚性约束作用,以用水方式转变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经济布局优化,推动循环经济、绿色经济和低碳经济发展。

第四,促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必须进一步提高水务支撑保障能力。从珠三角区域协调发展看,珠三角区域一体化协同发展提出优化珠江三角洲地区空间布局,推进珠三角地区经济一体化,形成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地区优势充分发挥的协调发展新格局。为加快珠江三角洲地区一体化建设进程,水务建设需要增强与珠三角其他城市及深港的合作和交流,在供水、治污、联防联治等方面合作,推进区域内水源保障体系建设及界河(跨界河)的综合治理,提高区域联合防灾减灾能力、实现 “资源共享、设施共用、互惠互利”。从提高城市发展持续性宜居性看,人口集中、城市扩张、产业集聚、生活方式变革等新态势,对供水保障、防洪排涝、资源环境提出了新要求,必须统筹推进城市供水安全体系、防洪排涝体系、生态空间体系建设,努力打造人水和谐的宜居城市。从城乡协调发展来看,需准确把握东莞城乡特点和发展差异,统筹城乡水务协调发展,加大城乡水务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财政扶持力度,推进城乡水务基础设施均衡配置和水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第五,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着力加大水资源节约保护力度。水资源是生态环境的主要控制性因素,水生态文明是生态文明的重要内涵和组成部分,协同推进人民富裕、国家富强、中国美丽,必须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我市作为全国首批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之一,将建设山清秀美、碧水蓝天的岭南水乡,作为水务发展的新要求。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必须着眼于水资源利用更加高效,切实把节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产生活全过程,以水定产、以水定城,从根本上破除水资源短缺瓶颈。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必须着眼于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从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加快建立以水域纳污能力倒逼陆域污染减排的综合治污和保护模式。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必须着眼于生态功能全面提升,大力实施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切实提升河流、湖泊、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筑牢水生态安全屏障。

2.3 水务发展新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利发展,研究制定了国家水安全战略,明确了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做出了加快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决策部署,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系列宏观政策措施,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五中,把水利列入基础设施网络之首,把防范水资源风险纳入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提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推行合同节水管理、加强水生态保护、系统整治江河流域、连通江河湖库水系、合理制定水价、建立健全用水权初始分配制度、培育和发展交易市场等工作,为东莞市“十三五”水务发展改革指明了方向,并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十三五”期间,东莞工业规模将持续增大、城镇人口持续增加,高附加值产业不断发展、产业园区规模的不断扩大,大量财富的加速集聚,对东莞水务保障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围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以及努力建设“国际制造名城、现代生态都市”的具体要求,东莞应紧紧抓住国家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土江河综合整治专项东江流域试点、海绵城市建设、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海堤达标加固建设以及建设“智慧广东”和“在全国率先建成创新型省份”等战略机遇,加强全市水务保障能力建设,构建水安全保障体系,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总目标做出贡献

3 水务发展总体思路

3.1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方针,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根据东莞市“建设国际制造名城、现代生态都市”的总体目标,以水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以“城乡共治、产业共治、水务共治、两手共治”为战略重点,以东莞水务改革发展为动力,全面构建水资源供给安全、水生态环境安全、防洪排涝安全的水安全保障格局,率先实现水务现代化,为东莞市建成国际制造名城、现代生态都市提供安全、可靠、有力的水安全支撑。

3.2 基本原则

(1)坚持先行先试,创新发展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把创新作为推动水务发展的重要驱动力,提高水务科学精细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水务改革,先试先行,在水务发展不同领域作出示范,并不断延伸拓展,以点带面,整体提升水务公共管理水平,形成具有时代特色的水务发展新格局。

(2)坚持系统治理,协调发展

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统筹不同区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和需求,统筹区域、镇乡水务协调发展;统筹自然生态各要素,系统分析解决防洪排涝、水环境治理、供水安全等重大问题;均衡布局,因水制宜,增强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均衡发展意识;统筹地上与地下空间布局,优化各片区水资源配置与水务设施布局。

(3)坚持人水和谐,绿色发展

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按照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贯彻水生态文明理念,根据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

(4)坚持国际标准,开放发展

开放是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充分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经验,结合东莞自身条件,对比国际标准,科学谋划水务发展目标、总体布局,高品位、高标准、全方位系统规划。

(5)坚持以人为本,共享发展

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水务问题作为水务工作的优先领域,以增进民生福祉作为水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水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水务建设和改革的成果惠及全体群众。

3.3 治水策略

城乡共治:准确把握东莞城乡特点和发展差异,统筹城乡水务协调发展,加大城乡水务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财政扶持力度,推进城乡水务基础设施均衡配置和水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产业共治:把握产业变革新机遇,发挥水资源管理红线的约束作用,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增强城市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以用水方式转变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经济布局优化,促进产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

水务共治:遵循“一龙管水、团结治水、合力兴水”的要求,不断整合和优化水务治理相关职能,把城乡供水、防洪排涝、污水收集排放处理等相关职能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合力,系统解决防洪排涝、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水安全问题,实现从常规水利向现代水务的转变,加快推进水务一体化发展。

两手共治:坚持政府主导办水务的同时,更加充分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水务建设,积极推进水务基础设施市场化投资运营,加快建立政府和市场共治有机结合的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水务建设,兴起全民治水的新氛围。

3.4 编制依据

3.4.1 基础规划

近年来,国家、省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务建设和规划工作,相继组织开展了各类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为《东莞市水务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编制提供了规划依据。

(1)综合规划及战略规划

省级以上层面有:珠江流域综合规划、广东省流域综合规划、广东省现代水利发展战略研究、广东省水资源综合规划、广东省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含专题)等。

市级层面有:东莞市江河流域综合规划、东莞市水资源综合规划、东莞市水务发展“十二五”规划等。

(2)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省级以上层面有:省已批准的总体规划、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及五个行动计划等。

市级层面有: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东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广东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发展总体规划(2013~2030年)、广东东莞粤海银瓶合作创新区发展总体规划(2015~2030年),以及其他由国家、省、市正式批准的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城镇规划等规划成果和有关研究成果。

(3)已完成及在编的专项规划

省级以上层面有:防洪规划、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水土保持规划、治涝规划、水库建设规划、灌区发展规划、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村村通自来水规划、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珠江三角洲河涌整治与修复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等。

市级层面有:东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东莞市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年)实施方案、东莞市城镇供水专项规划(2012~2030年)、东莞市区排水防涝综合规划(2015~2030年)、东莞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东莞市水污染治理(2015~2017年)行动计划、中堂镇创建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东莞市主要水库“库长制”实施方案、东莞市主要河流“河长制”实施方案、东莞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2014~2016年)、东莞市水土保持规划(2012~2030年)、东莞市湿地资源调查与规划(2009~2030)等。

3.4.2 相关文件

(1)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广东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等相关文件;

(2)《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3)《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4)《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

(5)《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纲要;

(6)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广东省“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4〕221号);

(7)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广东省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粤水规计〔2014〕28号);

(8) 国家及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编制“十三五”规划的要求和相关文件;

(9)《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粤办函〔2016〕89号);

(10)《广东省东江流域水量调度管理办法》;

(11) 关于印发《东莞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4〕110号)。

4 水务发展总体目标与布局

4.1 目标和指标

4.1.1 主要目标

力争通过未来五年的建设,东莞市率先实现水务现代化,实现水务基础设施从基本保障向品质化、一体化保障提升,水务管理从粗放式向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提升。以“城乡共治、产业共治、水务共治、两手共治”四个共治为战略重点,以“两河(石马河和茅洲河)、两网(截污次支管网和水乡水网)、两库(松木山水库和同沙水库)”建设为重点,全面建成“供水安全保障体系、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防灾减灾保障体系、水务科技信息保障体系、水务行业能力建设体系、现代水务改革与管理体系”等六大水务综合保障体系,在水安全、水保障、水生态环境、用水效益、水务管理等方面成为行业领先者。

(1)构建布局合理、高效利用、节水优先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

合理配置水资源,逐步构建“双龙吐珠”(“双龙”指江库联网供水水源工程、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东莞供水项目)水源新格局,强化水资源配置网络,加快构建东莞特色的“城乡供水一体化”,完善流域供水安全保障体系,显著提高东莞市水资源利用效率。年用水总量控制在22.07亿m3以下,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至23m3以下,万元GDP用水量下降至26.4m3以下,城镇供水保证率达到97%,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保持在0.550,建立完善的节水型社会管理体系。

(2)构建水质优良、环境优美、生态友好的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

建立入河污染物限排总量控制制度和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制度,主要河流水质达到环境功能要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至75%,跨市河流交接断面水质基本达标,石马河水质基本达到IV类,茅洲河实现不黑不臭,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污水处理能力达到339.5万m3/d,城市水面率大于10%。不同片区河湖生态环境用水状况得到明显改善,重点河湖及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生态得到一定程度的修复。

(3)构建设施完善、系统完备、高效应急的防灾减灾保障体系

基本建成东江、东引运河及寒溪水、石马河及沿海地区防洪减灾体系,各流域防洪保护区达到流域规划确定的防洪标准,东莞市区防洪能力应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潮标准,各镇(街)基本达到50年一遇防洪潮标准。全面提高全市治涝能力,市区雨水管渠的设计重现期为2~10年,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为30~50年,特别重要主城区(园区)及中心镇区达到20年一遇最大24h暴雨一天排干,一般城镇地区达到10年一遇24h暴雨一天排干。洪涝(干旱)灾害年均损失率控制在0.5%。

(4)构建开放创新、产学结合、智慧智能的水务科技信息保障体系

注重科技创新,搭建智慧水网平台,提升水务发展驱动。水务信息化指数提高至80分以上,水务R&D投入率达到0.7%。以“互联网+水务”理念构建智慧水网,实现水源、供水、节水、排水、水环境、防灾减灾、水土保持业务信息的自动监测、综合管理、预测预警及决策支持,并以移动智能终端为主要载体推送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信息及服务。

(5)构建协调统一、运作有效、人才有素的水务行业能力建设体系

全市所有镇区、街道均建立“河长制”。加强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乡镇水务服务体系建设、水务基础性工作等重点领域能力建设,加强我市水务行业能力建设,提升行业服务水平。

(6)构建体制完善、机制长效、科学适用的现代水务改革与管理体系

全面深化水务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水管水,重点围绕转变水行政管理职能、完善水务法制建设、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体制、创新发展水务投融资体制等方面切实提出“十三五”深化水务改革任务。

着力扭转重建轻管,强化水务管理,重点围绕强化水资源管理、水务工程建设管理、水务工程运行管理、河湖管理、水权交易制度建设、洪涝灾害保险制度建设等方面切实提出“十三五”水务管理主要任务。

4.1.2 主要指标

根据东莞市水务发展现状及面临的形势和要求,在总结“十二五”水务发展指标完成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十三五”期间规划指标5大类16项,各项指标预测如下:

(1)节水目标

用水总量。2015年为19.92亿m3,根据广东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制度的要求,2020年用水总量需控制在22.07亿m3以下。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根据广东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制度的要求,2020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27%。

万元GDP用水量降低。根据广东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制度的要求,2020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20%。

供水管网漏损率。2015年为14.56%,根据《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2-2002)要求,2020年≤12%。

城镇和工业用水计量率。根据《广东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办法》,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取水点安装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至2020年实现城镇和工业用水计量率达到100%。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2015年为0.550,根据广东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制度的要求,2020年需保持0.550。

(2)城乡供水目标

城镇供水保证率。2015年为95%,根据《东莞市城镇供水专项规划(2012~2030年)》,2020年东莞城镇供水保证率应达到97%。

(3)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2015年为66.7%,根据广东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制度的要求,2020年提高至75%。

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根据《东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2020年≤10%。

城镇污水处理率。2015年为94.06%,根据《东莞市南粤水更清计划(2012~2020)实施方案》要求,2020年提高至95%。

污水处理能力。2015年处理能力为258.5万m3/d,2020年提高至339.5万m3/d。

城市水面率。根据城市水系规划规范(GB50513-2009),到2020年东莞城市水面率宜大于10%。

(4)防灾减灾目标

洪涝(干旱)灾害年均损失率。根据“十二五”期间的统计资料,洪涝灾害年均损失率(占GDP百分数)为0.28%,干旱灾害年均损失率为0.03%,合计洪涝(干旱)灾害年均损失率为0.31%。目前国际上发达国家洪涝(干旱)灾害年均损失率一般取0.5~1.5%,按照东莞经济发展趋势,拟定“十三五”期间洪涝(干旱)灾害年均损失率为0.5%。

(5)水务科技信息化目标

水务信息化指数。我省于2010年出台《广东省水利信息化发展评价办法(试行)》,制定并颁发了水利信息化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从保障措施、基础设施、电子政务、业务应用、安全建设、信息资源、运行维护及水利工程、水文信息采集等8大方面,涉及185项细化指标,为指引各地水利信息化建设提供了统一的、客观的、直观的依据。经估算,2015年我市水务信息化发展评价综合得分为71.06,根据广东省水利信息化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和广东省水利现代化战略研究的要求,结合我市水务信息化发展的实际情况,到2020年应提高至80分以上。

水务R&D投入率。指水务投入中用于科技研究与开发活动经费的比例,反映地区水务投入中科技创新投入比例。根据广东省水利现代化建设指标体系的要求,同时参照《广东省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内容,2020年达到0.7%。

(6)水务改革与管理目标

实行“河长制”的镇街数。至2020年,在全市32个镇街园区实行河长制管理机制。

各项指标解释见附件1。

表4-1 东莞市水务发展“十三五”期间及远景指标测算表

4.2 总体布局

根据东莞市地形地貌和水系水资源特点,将全市划分为东、中、西三个片区,其中东片区主要以石马河流域为主,中片区主要包括寒溪水流域以及沿海片,西片区主要包括东江三角洲水乡经济区。通过实施“东治、中联、西合”战略,打造东部石马河片水污染防治功能区、中部沿海片水源保护功能区、西部水乡经济区景观生态功能区。

(1)“东治”

东部石马河片面积 723km2,占全市的 29.3%,紧邻深圳、惠州,是深莞惠一体化合作先导区。由于有深圳、惠州两市的跨界污水汇入,本区域石马河水污染严重,因此“十三五”期间以“两河”之石马河流域综合整治为载体,加强水污染治理,采取“截污、清淤、活源、治堤”等治理措施,对河流进行综合整治,逐步改善区域水环境状况,以确保东江干流水源地水质达标,构建东部石马河片水污染防治功能区,为深莞惠融合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2)“中联”

中部沿海片面积 1232km2,占全市的 50.0%,是全市政治、商贸、文化和创新中心,以生态发展示范区为目标,建设高品质的城市中心。同时,本区“十三五”面临人口、资金要素密集,资源利用程度高,环境压力大,水资源、水环境和城市内涝等诸多问题。“十三五”期间,以“两网”之截污次支管网建设、“两库”之松木山水库和同沙水库水源保护、“两河”之茅洲河流域综合整治为重点,通过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江库联网工程和水源保护工程的建设,构建多水源联合调度系统,实现以丰补枯,增强对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匀性的调控能力,全面提高中部及沿海片区供水安全保障能力,构建中部沿海片水源保护功能区。实施市区及各镇区雨污分流改造及内涝整治工程,重点整治市区受涝严重的路段和区域,提高内涝防治标准。

(3)“西合”

西部水乡经济区面积约 510km2,占全市的 20.7%,既是珠三角湾区交通战略节点,对接深圳前海与广州南沙地区,又是粤港澳商贸物流交流中心,拥有良好的自然生态资源和深厚的岭南水乡文化特色,是东莞市水乡河网最发达的地区。 通过统筹水乡“10 镇 1 港”(石龙镇、万江街道、中堂镇、望牛墩镇、麻涌镇、石碣镇、高埗镇、洪梅镇、道滘镇、沙田镇、虎门港),以“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建设为契机,以水乡经济区创建国家水生态文明示范区、中堂镇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建设为载体,以“两网”建设为重点,分片集中加快截污次支管网建设,畅通水乡河道水网。大力维持水乡水面率,完善防洪治涝设施;实施源头和总量控制,增加调引江水能力,扩大水环境容量及影响范围,提高水乡水体的自净能力,改善水体和滨水生态环境,建立完善的水乡经济区水系布局和协调的涉水工程布局。

5 水务工程建设任务

5.1 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坚持“总量控制、提高效率、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在全面加强水资源节约与保护的基础上,重点推进原水工程建设,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护,加快城市供水保障工程建设,完善节水型社会建设,初步形成配置合理、安全可靠、东西江多水源互补的“双龙吐珠”水资源新格局,基本形成具有东莞特色的“城乡供水一体化”,为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持。

5.1.1 原水工程建设

统筹西江和东江双水源,“立足东江、着眼西江”,积极配合省政府推进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配套完善应急备用水源建设,逐步实现区域内双水源保障,确保全市各区域应急供水调度需要。

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的主要开发任务是在大力节水和充分利用当地水资源的基础上,从珠三角西部向东部地区引水,实现珠三角东、西部地区水资源优化配置,解决东部地区城市资源性缺水问题,构建东部地区城市的多水源战略,保障该地区及兼顾其周边城市的供水安全。工程主要解决受水区广州南沙新区、东莞市、深圳市的城市生活和生产缺水问题。

根据《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项目建议书》(2015年12月),工程规划调水流量为80m3/s,从顺德区杏坛镇境内的西江干流取水,采用长距离封闭式管道输水。工程总投资估算约380亿元,我市主要配合省实施,开展交水点水库的水资源保护、输水线路规划选址、输水管网配套等。项目投资分摊比例尚未最终确定,投资暂不列入本规划。目前工程建设总体方案已经水利部批准,项目建议书正在等待评估,可行性研究正在推进。同时该工程已列入国务院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

“十三五”期间,结合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新建1座区域性水厂及完成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实施后,我市需水量先由本地水库供给,然后在东江干流保证其他用水户安全和生态流量前提下引水供给,不足水量通过西江引水工程按需供给,初步形成配置合理、安全可靠、东西江多水源互补的水资源新格局。

5.1.2 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护工程建设

“十三五”期间,以东江与水库联网工程的水库及石马河河口水源保护为主,重点实施水源地保护工程。针对联网水库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实施源头防控、截污工程、人工湿地治污工程、清淤疏浚等工程措施,削减外源和内源污染负荷,改善水库水质,使联网水库水源真正得到保护。针对石马河调污工程现状问题,通过新建拦污节制闸,增加引污流量,削减石马河入河污染量,对石马河河口的东深供水工程及东莞市东江沿线水厂饮用水安全起到保障作用。

重点开展石马河河口东江水源保护一期工程、联网水库松木山水库水污染治理项目以及人工湿地与库尾截排工程,同沙水库水污染治理项目以及库尾水排放、环湖截污管网工程、雨季溢流污水处理工程等。

5.1.3 城市供水保障工程建设

大力推进镇村水厂整合,加强供水系统资源优化整合研究、探索和实践,按照城乡供水一体化的要求,通过优化整合村级供水资源,提升村级供水保障能力,确保我市供水更加安全优质。

(1)老旧供水管网改造

按照国家《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2-2002)的相关要求,督促供水企业制定各年度管网改造计划,切实加大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力度,保障供水安全。“十三五”期间,规划完成老旧供水管网改造2000km,降低全市管网漏损率。

(2)完善二次供水管理工作

结合我市二次供水管理现状,理顺行业管理体制,制定二次供水管理相关法规及技术指引,推动二次供水依法行政和监管方式的创新。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专门的二次供水改造实施方案,共同推进设施改造工作。推行二次供水接收管理试点工作,通过“以点带面”方式,全面提升我市二次供水行业管理水平。

(3)推进水厂整合

大力推进村级供水资源优化整合工作,在掌握我市现有村级水厂的基本情况下,根据《东莞市城镇供水专项规划》对我市供水系统调整布局,全盘谋划,制定《东莞市村级水厂优化整合实施方案》。督促各镇街结合实际,对区域内村级水厂整合有步骤的开展。同时,继续加大对全市村级水厂水质监管,结合水质抽检、水质公报等监管手段确保村级水厂完成优化整合前我市农村的饮水安全,以此逐步向集中式、区域性供水格局迈进,实现全市供水城乡一体化,保障全市供水安全。

5.1.4 节水型社会建设

2013年东莞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通过水利部验收,正式跻身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城市行列。“十三五”期间,继续巩固东莞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成果,提高重点领域节水水平。

(1)加强全过程用水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推进水量平衡测试工作,强化计划用水管理,实现单位用户用水过程控制。严格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收费,确保企业(单位)、居民合理用水。强化节水“三同时”管理,加快实施工业节水技改,推广节水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进一步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在公共建筑和居民小区积极推广节水型器具,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2)积极开展节水载体建设,提升节水宣传力度

积极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居民小区、节水好家庭及节水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加强基础管理,巩固建立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果。积极开展节水宣传教育,创建中小学节水教育社会实践基地,营造全民亲水、惜水、节水的良好氛围。

(3)逐步推进再生水利用示范项目建设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循环型发展新模式,加强资源综合利用,逐步推进再生水处理和综合利用,将处理后排放的污水转化为有利用价值或利用潜力的资源。选择具有成熟条件的污水处理厂,开展再生水利用工程的前期工作。

5.2 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建设

按照“削减存量、杜绝增量”的原则,采用除旧和改造的治理思路,建立可持续的稳定的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十三五”期间主要以除旧思路为主。“除旧”以“消减存量”为主要目的,采用集污、排污、污染处理、河涌污染整治等手段,对经济社会发展对水生态环境带来污染进行清除。具体来说,以流域为单元,以河流黑臭水体、重点流域等敏感水域为重点,强化源头控制,雨污分流和沿河强化截污并举,结合片区排水管网完善、面源污染控制,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流域综合整治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落实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实施方案和三年治污行动计划,促进城市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营造亲水乐水的优美环境。

5.2.1 全市截污次支管网建设

继续实施2014~2015年节能减排截污次支管网工程,重点实施水乡经济区150km,石马河流域200km和长安、虎门、厚街50km共400km的节能减排截污次支管网建设。加快推进全市截污次支管网2015~2017年实施计划,再建约560km。规划实施全市截污次支管网2018~2020年实施计划,增加截污次支管网建设800km。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石马河、茅洲河流域内城镇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完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加快推进现有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建设配套截污管网138km,切实提高运行负荷,有效提高城镇污水处理率。

5.2.2 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

“十三五”期间,遵循提高效率、城乡并重的原则,完善全市污水系统布局,结合城市更新改造,对塘厦林村、松山湖北部、谢岗、桥头、万江、黄江、中堂、樟木头、厚街沙塘、凤岗竹塘、虎门宁州等11座污水处理厂进行扩、改建,新建东城东部污水处理厂、长安新区污水处理厂2座,完善配套截污管网建设。现正在筹建的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总处理能力为89万吨/日,出水标准优于国标一级A标准,其中石碣沙腰项目为国标一级B标准。新建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站6座,建设规模2.38万吨/天。结合实际情况,适时启动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建设。

5.2.3 河涌综合整治与修复工程建设

河涌综合整治与修复包括境内河涌治理、跨界河流综合治理以及水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核心任务是“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根据《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河涌整治与修复规划》、《东莞市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年)实施方案》,“十三五”期间,加快实施界河段综合整治工程(水利部分)建设、茅洲河流域内河涌整治工程、长安新河、横沥仁和水综合整治工程。根据河涌特点,开展截污、清淤、护岸建设,同时加强水生态修复、岸线美化、绿化、打造亲水平台和水景观。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推进各镇每年整治一条以上污染较重河涌。

5.2.4 加强黑臭水体整治

为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有序推进全市内河涌整治工作,根据整治内容明确、实施条件相对成熟的原则,逐年对内河涌进行整点整治,按照“一河一策”的原则要求,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内容包括:整治目标(COD、氨氮、总磷等各项污染物的改善目标和削减目标)、水质现状分析、通量分析、污染源分析、整治措施和进度安排等。按照城市黑臭水体的整治要求,推进实施10个黑臭水体的治理。

5.2.5 水文化建设

以传承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岭南特色水文化为重点,彰显水生态、水文化,建设东莞生态园、龙湾湿地公园以及水乡特色村等工程,推进水利风景区建设,打造、传承岭南特色的水文化和水环境教育基地等景观景点,开展水环境摄影、桥头镇荷花展、赛龙舟等涉水活动、深化水生态文明的宣传教育,推动全民亲水、爱水、惜水、护水。

5.3 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合理安排洪水出路,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和非工程体系,保障经济社会的防洪安全。在发生标准内洪水时基本不受灾,在发生标准外大洪水时将洪灾损失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在发生特大洪水时确保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不受重大损失。同时,加大流域综合治理力度,加强防洪风险管理,保障生命安全,尽量减小因洪造成的损失。大力推广“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经验,从城市规划、建设层面更好解决好城市洪涝灾害问题,提高易涝区排涝标准,减少内涝损失。

5.3.1 重点河流防洪体系建设

(1)石马河流域防洪体系(含潼湖围)

石马河流域防洪工程体系以堤防为主,支流水库与堤防相结合,辅以河道整治措施。“十三五”期间,继续遵循“堤库结合、以泄为主,泄蓄兼施”方针,加强石马河干流及重要支流的综合整治,治理河道长度68.2km,开展马滩水闸、旗岭水闸改扩建工程及潼湖围陈屋边水闸重建工程。

(2)东引运河、寒溪河流域防洪体系

东引运河、寒溪河流域防洪体系由水库、堤防及防洪闸组成,主要包括松木山、同沙、黄牛埔、横岗水库等防洪工程;沿河两岸堤防,东引运河上的数座水闸以及寒溪河上游可利用的滩地等,基本形成了“上蓄、中防、下排”的防洪体系。“十三五”期间,东引运河、寒溪河流域防洪体系建设以河道治理为主,同时,加强重要水闸的新建(改、扩建),完善防洪(潮)体系。“十三五”期间,治理重要河道长度120km,重点推进莞龙桥至峡口段、横沥中心区段、常平中心区段、虎门城区段、桥头至企石水闸段等河道整治,开展峡口水闸扩建(二期)、东引运河厚街家具大道危桥改造等工程建设。

(3)挂影洲流域综合整治

“十三五”期间,继续推进挂影洲围中心涌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整治河道长8.6km,充分利用中心涌中上游现有排站,改善中上游排涝效果,中心涌箱涵口以上在枯水期能实现全面截污,中下游水环境活源效果明显改善。

5.3.2 沿海堤防工程

全面推进全市海堤达标加固建设,以满足保护范围不断扩大、重要性不断提高的沿海城市、乡镇对防洪潮能力的要求。“十三五”期间,重点开展列入《全国海堤建设总体方案》的3宗海堤建设,建设堤长57km,全部为5万亩以上重点海堤。

5.3.3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继续完成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工程。我市纳入《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及水系连通试点规划》21个项目区,总投资4.17亿元。“十二五”期间,已完成项目区4个,完成投资1.11亿元。“十三五”期间,继续全面完成剩余的17个项目区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建设,完成投资3.06亿元。

5.3.4 全市内涝整治工程建设

“十三五”期间,重点推进城乡重点易涝区治理,对主干排水渠道、截洪渠、蓄涝区及水闸泵站等设施进行续建、改扩建或新建,使各涝区排涝能力达到国家排涝标准要求。重点实施东城街道下桥河片区、东江之星商业中心周边及南城街道内涝整治工程,实施常平、大朗、塘厦、长安等镇街内涝整治工程以及火车站南片排水工程、企石镇五八围排涝整治工程。

5.3.5 海绵城市建设试点

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争创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在对原有河湖、湿地、坑塘、沟渠等“海绵体”进行保护,不受城市开发活动的影响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公园、绿地等地上、地下空间,以城市建筑、小区、道路、绿地与广场等建设为载体,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和大型排水设施,新建一定规模“海绵体”,保持城市适宜水面率。在水乡经济区、长安新区、粤海银瓶新区等新区开发建设过程中,实施低影响开发示范建设,通过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多种技术,消减雨水径流量,控制雨水径流系数,实现城市水文良性循环,缓解防洪排涝压力。处理好城市防洪排涝体系与海绵城市建设各项措施的衔接关系,科学谋划城市建设区与生态控制区的防洪排涝工程体系,在满足防洪排涝安全的前提下,在城市河湖水系沿岸适当位置,因地制宜布设旁侧湖、滞水塘、调蓄池、蓄水池等雨水径流调蓄设施,重点实施黄沙河流域、生态园等海绵城市试点示范区建设,并将试点示范区海绵城市建设的经验推广到全市,提升东莞市内涝治理水平和能力。

5.3.6 防灾减灾监测与管控

加强水文、积涝自动化监测和分析系统建设,建立三防险情灾情速报平台,及时、准确、全面掌握三防信息,加强预案管理、专业队伍建设、物资装备保障,重点提高城区暴雨积水警示和快速处置能力。加强极端灾害性天气应对策略研究,开展洪涝和台风灾害风险分析,制定超标准洪水预案,编制全市洪涝灾害风险图和重点流域防洪调度方案。根据预案组织指挥调度、抢险救灾演练,提高极端天气条件下的防灾减灾指挥决策水平和抢险救灾能力。加强危及水务工程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与治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加强水源地防范与监管,预防溺水事件发生。加大公益宣传,提升市民洪涝、地质灾害的防范意识。

5.4 水务科技信息保障体系

坚持“科学布局、优化资源”的原则,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积极应用高效节水、节能环保的新工艺,着力推进全市水务一体化,全面提高水务科技含量,建立健全布局合理、功能完备、运转高效、支撑有力的水务科技信息保障体系,提高水务科学精细管理水平。

5.4.1 水务科技创新

进一步融入全市科技创新大局中,加强科研服务水务工作的能力,实现以科技创新破解关键水问题、带动水务工程建设和管理技术进步的目标。开展一批主要领域及重点研究方向的关键技术集成应用研究,推进水资源配置和调度、水质和水生态安全预警等研究;着力黑臭水体治理、污水处理提标改造等技术研究;加强海绵城市关键技术研究、河道防洪能力评估及整治对策、极端天气下城市防洪排涝及对策等研究,重点编制全市内涝整治实施方案;开展河道整治生态修复、感潮河流水环境治理、截污系统运行优化中的关键技术研究。加快技术成果推广应用,重点推广节水、水污染治理及循环利用、再生水安全回用、水生态修复等适用技术。全力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用”科技创新体系。建立以政府部门为主的引导系统,以实施部门为主的监督和管理系统,以国内外高层次专家为主的咨询和指导系统,以相关院校、科研院所和国内外专业咨询机构为主的研究支持系统,以设计、施工、设施装备等龙头企业为主的技术研发和应用系统。建立市场指导下的“开放式创新”的科研机制,引进高水平的科技单位和企业开展重大科研项目,推动市水质检测中心部级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认证,提高整体科技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

5.4.2 三防指挥系统建设

在一期工程建设基础上,按照新时期东莞市防灾减灾新要求,进一步加强三防指挥系统的建设。重点包括:一是完善水情信息采集系统。对东莞市主要河道、部分中小型水库、城区重点易涝区和洪水产流区,增加必要的水位站、流量站和必须的测咸站,提高对洪水、涝水、咸潮等的监测能力和精度,其中河道及内河涌水位站30个、河道流量站5个、城区易涝区域内涝水位站30个、中小型水库水位站10个、严重易涝区和洪水产流区加布雨量站20个、测咸站10个。二是建设工程视频监控系统。对市三防指挥系统一期已建设的联网视频监控平台的升级改造,增加水库、堤防、水闸、机电排灌站及排涝泵站的前端视频监控和传输设备,集成规划建设的泵站监控管理系统和闸群监控系统的传输通道,实现对全区重点水务工程的集中视频监控。三是加强计算机通信网络及安全防护。根据防汛会议系统、信息采集、视频监控扩展需要,实现布控点接入联网,并升级部分工程管理单位与三防办的网络通道,加固网络系统、服务器、数据库的安全防护措施。四是完善三防综合数据库系统。完善三防综合数据库,更新全市水务遥感数据、全要素基础电子图,构建局部三维电子地图,新建实时工程运行数据库。五是构建完备的业务应用系统。在现有三防指挥系统一期工程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洪水预报系统、城区内涝监测预警系统、三防办公管理系统、三防公众服务系统、易洪易涝点设置预警报警系统,并对三防指挥系统一期工程已建业务应用和二期工程建设的业务应用进行优化集成。

5.4.3 城市排水防涝信息管控系统建设

构建市区城市排水防涝信息管控系统,重点完善城市内涝积水、视频感知传输体系,利用激光水位计技术搭建城市水文监测系统,实时监测城市易涝点积水、视频信息,通过 WEB 发布相关的实时信息,为市民和管理人员提供微信、手机、PC等各类移动终端查询手段,提供动态内涝信息,开发基于“互联网+”的城市内涝公众资源平台,实现城区暴雨积水的警示和发布,结合气象、地下管网信息建立城市积水预警预测分析模型,为市民出行提供参考。

5.4.4 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

我市水资源管理系统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关键系统,结合东江流域水资源水量水质监控系统,建成覆盖全市、提供水资源信息管理、信息服务等多层次的水资源管理系统。其围绕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确立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制和考核制度,确保水资源管理目标的实现。其建设目的:一是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全面落实取水计量监控,严格实行取用水总量控制;二是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坚决遏制用水浪费;三是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对所有排污口安装计量设施,加强对排污口排污量的监控,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四是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制度,加强水量水质监测能力建设。系统总体建设内容包括采集传输、数据资源、应用支撑、业务应用和应用互交等五个层面。

5.4.5 水务工程配套信息化建设

主要包括水务工程配套信息化建设和水务工程管理系统建设。一是结合《广东省水利信息化“十百千万”工程实施纲要》相关要求,加大已建水库、堤防、水闸、泵点等水务工程信息化建设,提高全市水务工程信息化指数。规定新建的水务工程必须将信息化列入工程建设内容。二是遵循“可靠、完整、开放、先进”的原则,结合水利普查成果,开发全市水务工程管理系统建设。系统分上级管理层、工程管理层、现场监控层三个层次,完善已建、在建工程项目信息采集与整理,开发工程建设、运行、管理过程数据管理与分析功能。加强工程项目安全监控能力,对市区重点水务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视频监控,配备相应的前端监视设备和传输设备,实现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视频监控,提高水务工程体系的自动化管理水平,增强管理效率、管理质量和管理效益。

6 改革与管理任务

6.1 深化水务改革

6.1.1 完善水务法规体系

积极推动一流水务法治建设,加快水务法规配套管理制度建设,按照水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全面清理和修订规范性文件,针对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排水许可、节约用水、入河排污口设置等水资源管理重要环节,出台相应的配套制度和管理办法。深化水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完善水价和污水处理费、排污费的形成及调整机制和规范征收管理制度,促进企业节能降耗、清洁生产。按照省的统一部署,依托省交易平台,逐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排污权交易、水权交易等制度建设。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水务重要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大额资金安排、法规规章的编制修订、重要改革措施等重大决策事项,坚持公开征求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等刚性程序。严格履行水务工程建设项目程序,不断完善水务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验收管理,加强水务工程招投标监管等。

6.1.2 加强水务一体化管理

按照“一龙管水、团结治水、合力兴水”的要求,继续深化市级水务一体化改革,加快推进中心镇水务一体化改革的各项工作,实施镇级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对供水、排水、节水、污水处理回用及水资源综合利用、水资源保护和防洪排涝等事务实行统一管理,在此基础上,逐步在其他镇街(园区)推行水务一体化改革,最终实现全市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

全面理顺市级部门涉水管理职能。按照水务一体化管理要求,进一步理顺市级涉水事务管理职能,整合并理顺水务管理和涉水行政执法职能,实现水务工程统一规划、统筹调度、专业管理的目标,发挥好水务统筹管理效能,切实提升全市治水管水水平。

逐步理顺镇街水务管理体制。加快推进镇街(园区)水务一体化改革,切实理顺镇街(园区)水务管理体制。加快推进13个中心镇水务一体化改革工作,全面完成农林(市政)水务局的组建工作。其他各镇街要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农业办公室的基础上,组建农林水务办公室。各镇街(园区)农林(市政)水务局、农林水务办公室、水务办公室增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牌子。各有关镇街(园区)水务管理所更名为“××(镇)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其机构类别和管理关系维持不变。将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的组织实施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的建设、运营管理工作任务划入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

结合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事权和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有关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及有关监督管理事权依法下放给各镇街(园区),赋予各镇街县一级的水行政管理权。同时,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强镇街水务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升镇街水务管理水平。

6.1.3 完善水生态文明建设体制

坚持“节水优先”,强化“三条红线”管理,继续实施和完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健全考核机制。建立制定镇街水量分配总量控制目标,研究水资源分配动态调整机制。全面落实梯级水价政策,建立超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推挤水价制度改革,贯彻实施《广东省用水定额》,促进节约用水。

建立河湖水域生态红线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尽快建立分级管理、分级保护的责任制度,形成由政府领导、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落实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和管理责任追究制。会同有关部门划定水域、湿地、滩地控制红线及沿岸一定范围的保护控制线,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维护完整清洁的天然水体。根据自然禀赋,分类制定各流域、各行政区最低水面率控制指标。实行水域占补平衡,经依法批准占用水域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兴建替代水域或者采取功能补救措施。

加强与周边城市合作,启动跨区域河流生态补偿制度探索工作。按照“超标项目越多、排放污染通量越大,赔偿额度越大”的原则,在现行激励型财政机制基础上,探索建立科学的监测、评价、考核和补偿制度。加快探索通过分级负担、以奖代补、定额补助等措施,对水生态保护建设、污染治理、企业搬迁整治、环境友好企业创建等项目进行经济补偿。

6.1.4 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根据《水利部财政部关于印发 <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的通知》及《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 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加强东莞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明晰工程权属。根据“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结合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要求,落实小型水利工程权属。

明确管护主体和责任。在明晰所有权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管理权(工程管理权指工程使用权、经营权),落实管护主体。

落实管护经费。多渠道筹集工程管护经费,建立稳定的管护经费保障机制。管护经费原则上由属地负责,建立管护经费专项保障机制、财政预算专项机制和管护经费同步增长机制。

探索工程管理模式。针对不同类型工程,因地制宜采取专业化集中管理和社会化管理等多种管护方式。引导发展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专业化服务机构,加强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在确保工程安全、公益属性和生态保护的前提下,小型水利工程产权主体可自行管理,鼓励采取承包、租赁、和委托管理等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择优选择经营管理主体,签订管护合同,落实管护责任,保障工程运行,服从防汛指挥调度以及非常情况下的水资源调度。

6.1.5 创新水务投融资体制

强化价格监管、投融资监管、服务监管,明确市场准入、退出的步骤和机制,形成政府主导、社会筹资、市场运作、产业发展的水务运行机制。完善市场化投融资机制,扩大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范围,完善BOT、TOT、BT、PPP等水务投融资模式的配套政策,探索FEPC、EPC+OM等新型投融资方式,适度提高社会投资比例。以黄沙河流域东城项目、长安新河工程为试点项目,探索以流域为单位进行整体设计,将流域内水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河流治理、污水厂网、污泥处置等统筹考虑,推进采用PPP模式开展项目建设。放宽市场准入标准,打破私营企业进入水务市场壁垒,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运营水务工程,在石马河、茅洲河等流域探索以盘活两岸土地价值推进流域综合治理方式,将流域内水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河流治理、污水厂网、污泥处置与土地开发利用等统筹考虑。对事务性管理服务项目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

建立价格形成制度,建立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和供水成本的价格机制,推进自来水与原水价格改革,扩大阶梯水价差,简化水价分类,研究建立自来水价格与原水价格联动机制。逐步探索由运营企业、用户开展支管建设,以及社会资本投资到全部管网建设的模式。做好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加强项目储备,积极申报国家政策性银行投放的专项建设基金,加快项目实施,切实发挥基金拉动作用。

6.2 强化水务管理

6.2.1 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落实用水总量控制制度。2020年东莞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22.07亿m3以内。结合广东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对东莞市“十三五”期间用水总量控制的额度,组织开展全市水资源分配修订工作,制定镇街水量分配总量控制目标。严格按照《东莞市水资源分配方案》所确定的原则开展取水审批工作;加强取用水计划管理,向取水户下达年度取水计划,落实取用水统计制度和取水计量制度,推进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

落实严格用水效率控制管理。2020年东莞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27%,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2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保持0.550。完善各行业用水定额管理制度,建立取用水大户监管机制,全面落实梯级水价政策,建立超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制定非居民用水超额累进加价方案。对重点行业推行节水工艺、技术措施,重点对高用水的电力、冶金、石油化工、化学、纺织和造纸等工业以及污染排放大户,按制定的节水标准,大力推广节水技术。大力推进节水“三同时”制度,把好建设项目的节水设施竣工验收关。实行有利于节约用水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水产品。

建立水功能区管理协调机制。建立水功能区分级划分及调整机制,在省水功能区划基础上,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完善本市水功能区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水功能区经批准后不得擅自变更。建立水功能区约束保护机制,经批准的水功能区划作为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依据,使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布局、水污染防治、城市建设中相关涉水行为与水功能区划相协调,满足水功能区划要求;建立水功能区划社会公示机制,经批准的水功能区划应向社会公告,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水功能区管辖权限在水功能区边界进行立碑,设立明显标志。

建立水功能区纳污总量控制制度。按照水功能区管理权限,根据批准的最小流量及水功能区水质要求,严格核定水功能区的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作为开展水资源管理和水污染防治的基本依据;建立健全水功能区监测站网,对水功能区水质、水量实行同步监测,发现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或者水功能区水质未达到要求的,应当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采取措施,并向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严格控制各水功能区入河排污总量。根据市环保局下达的各镇街排污削减任务计划,对相关镇街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设置实行限批。

建立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监督机制。按照《东莞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暂行办法》,成立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考核实施方案,明确镇街(园区)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工作责任,加强对各镇街(园区)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主要约束性指标,“三条红线”管理指标完成情况以及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并将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各镇街(园区)政府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用水效率公告制度,定期公布东莞市及各镇街(园区)有关用水效率指标,为公众参与创造条件;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的作用,鼓励举报各种浪费水资源及污染、破坏水环境等违法行为。

6.2.2 创新河湖管理模式

推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的“河长制”, 效仿部分省、市在水资源管理责任制方面的做法,在市主要河流试行“河长制”,即以属地管理为原则,由各级政府一把手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流污染治理的地方行政领导负责制。对石马河、茅洲河、水乡经济区、东引运河、寒溪水等重污染流域治理实行“河长”责任制,按照政府对本地区环境质量负责的法定要求,由各镇街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本地区内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颁布“河长制”实施办法,划定河道责任范围,明确具体职责,制定考核指标和奖惩办法,将主要目标、任务和工程纳入“河长”政绩考核,并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

6.2.3 加强水务建设管理

加强水务建设项目全过程质量管理,健全水务工程质量责任体系,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建立水务市场化监管体系,把水务市场化监管纳入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规范城市水务市场秩序,提高水务运营效率。建立健全水务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立水务市场主体信息库和动态记录更新体系,建立激励惩戒机制和定期通报制度;对信用记录不良的市场主体加强监管,提高水务市场主体的整体素质、责任意识和运作水平。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合同监管体系,强化对企业的契约管理和水务工程项目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完善特许经营合同管理,进一步规范水务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建立科学的监督、考核机制,对水务工程前期、建设与运行各环节的实施情况跟踪分析,及时明确责任主体,强化技术支撑,完善考核体系。

6.2.4 加强水务工程运行管理

根据水务工程运行管理现状,以完善小型水务工程运行管理为重点,建立水务工程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推行水管单位标准化管理、建立小型水务工程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完善农田水利建设管护机制、推进水务工程管养分离,提高水务工程运行管理水平。探索水务工程运行和维护经费纳入工程设计概算,在批准初步设计概算中按工程总投资10%作为管理启动资金,从顶层设计来解决水务工程重建轻管问题。落实水务工程管理经费并灵活经费使用办法,市场化、专业化水务工程管养。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按照省水利厅统一部署,到2020年,基本完成国有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6.2.5 加强基层水务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基层水务管理和服务体系。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村村有水管员、宗宗工程有人管”的工作要求,在每个村(社区)落实若干名的水管员。水管员负责村级水务设施(村级河道、渠道、堤防、水库、山塘、水闸、泵站和饮用水管网等)的日常巡查、管理和维护,水资源保护和农村节水,农村水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上报等工作。水管员兼任三防工作信息联络员,按照上级要求和本村(社区)实际开展三防与抢险救灾具体工作。水管员聘用前要经过镇街政府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上岗培训。水管员的管理职能和服务内容纳入村(社区)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实现,具体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或由政务中心工作人员履行水管员职责。各镇街(园区)从市财政返拨的堤围防护费(镇街或园区分成部分)中,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提取一定比例作为镇街(园区)水务工程年度维护的专项补助经费,并实行专款专用,以落实镇街(园区)水务工程维护保养任务。各镇街(园区)水务管理机构要明确管理职责,做到宗宗水务工程有人管,实现水务管理全覆盖、市镇村上下对接无缝化的目标,确保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有效衔接和良性运行。

6.3 水务行业能力建设体系

坚持“两手发力”,以改革创新为手段,进一步提升水务行业能力建设。注重顶层设计,加快前期工作,完善法律法规规范体系,规范水行政执法手段,加强人才培养,努力推动科技创新,构建“标准规范、开放创新”的水务行业能力建设体系,提升基层水务服务机构服务水平,为水务建设和监管提供科学依据和科技支撑。

6.3.1 水务发展标准体系建设

借鉴国内外先进城市经验,加强水务标准工作顶层设计,完善东莞市水务行业标准体系,加快推进重点技术标准文件的编制修订,开展污水管网设计、建设、运营全过程标准研究,推动出台低影响开发技术基础规范、河道管养技术规范、水务科技创新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修订先行部分标准、规范,不断提高水务建设和管理的标准化水平。

6.3.2 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加强水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镇街水政执法机构, 提升基层队伍水政执法人员专职化比重,提高水政执法装备水平。进一步明晰市、镇街两级水政执法单位,以及局属各水政执法单位之间的职责和执法范围。强化市、镇街两级水务执法体系纵向协作,以及水利部门与公安、交警、环保、国土等职能部门的横向联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惩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围绕保护水资源,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非法养殖清理,依法取缔和关闭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加大力度治理整顿洗沙堆场;围绕供水设施的安全,依法查处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地面和地下安全保护范围内挖坑取土或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等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的活动。围绕排水设施的安全,依法查处偷排泥浆等损坏排水设施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巩固河道整治成果,依法查处侵占河道、妨碍行洪等违法行为,强制拆除给河道防洪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的违章建筑。

6.3.3 水务行业人才建设

随着水务科技创新和技术集成应用,水务建设领域整体技术水平得到提高,与之相协调的是要求更专业、更全面的现代水务科技人才。“十三五”期间,积极创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环境,建立和完善人才选拔、人才流动、激励、使用和管理机制,重视对青年人才的培养。现代水务人才的继续教育和轮岗培训,注重对有知识、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复合型水务高级管理人才及后备队伍的培养和选拔。通过建立水资源管理培训、水政执法培训以及水生态文明培训等多种途径全面提高水务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技术水平。优化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到“十三五”末,务求水务人才的规模、质量和结构始终与东莞市水务改革发展需求相一致。

6.3.4 水务基础工作

根据我市水务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着眼当前、立足长远,进一步加强水务基础工作,提高水务工程设计及运行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开展水务规划基础研究工作,强化“岭南水乡”特色,以流域、区域为单元,开展全市污水管网规划修编,重点推进石马河流域、水乡经济区和东引运河流域截污管网建设。全面推进全市排污口调查工作,先行开展水乡经济区入河排污口调查,待水乡经济区示范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效后,逐步在全市全面推进入河排污口的调查工作。

7 投资测算与效果分析

7.1 投资测算

按照我市“十三五”水务发展战略重点,在具备相关规划依据和较好前期工作的基础上,遵循突出重点、深入论证、严格筛选、适度超前、需要与可能结合的原则,合理安排实施项目。我市“十三五”水务项目分为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建设、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水务科技信息保障体系建设以及水务行业能力建设等五大类,分项目及预备项目,各类项目详见附表。

经测算,水务发展“十三五”规划涉及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319.21亿元,其中“十三五”期间规划完成投资247.37亿元,“十二五”已完成投资16.88亿元,需结转到“十四五”的投资为54.96亿元。水务发展“十三五”规划涉及的预备建设项目投资总额196.54亿元,其中“十三五”期间规划完成投资131.74亿元,需结转到“十四五”的投资为64.80亿元。按不同建设任务的分类投资汇总表见表7-1。

表7-1 建设项目投资构成表 (单位:亿元)

7.1.1规划项目投资

水务发展“十三五”规划涉及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为319.21亿元,其中“十三五”期间规划完成投资247.37亿元,规划项目投资分类详细情况见表7-2。

表7-2 规划项目投资分类表 (单位:万元)

(1)供水安全保障

供水安全保障工程主要包括原水工程建设(投资14.67亿元,其中十三五投资6亿元)、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护工程建设(投资16.17亿元,其中十三五投资9.55亿元)、城市供水保障工程建设(投资4.00亿元,其中十三五投资4.00亿元)。

(2)水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水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包括全市污水管网建设(投资121.07亿元,其中十三五投资99.30亿元)、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投资27.09亿元,其中十三五投资22.57亿元)、河涌综合整治与修复工程建设(投资24.13亿元,其中十三五投资24.13亿元)、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投资5.17亿元,其中十三五投资5.17亿元)。

(3)防灾减灾工程

防灾减灾工程包括重点河流防洪体系建设(投资42.75亿元,其中十三五投资39.47亿元)、沿海堤防工程(投资9.28亿元,其中十三五投资4.48亿元)、中小河流治理(投资4.17亿元,其中十三五投资3.06亿元)、城乡治涝工程(投资29.26亿元,其中十三五投资18.24亿元)、海绵城市试点项目(投资20.00亿元,其中十三五投资10.29亿元)。

(4)水务科技信息保障

水务科技信息保障包括重要流域信息化管理系统工程(投资0.36亿元,其中十三五投资0.36亿元)、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投资0.14亿元,其中十三五投资0.14亿元)、水务工程配套信息化建设(投资0.55亿元,其中十三五投资0.20亿元)、三防指挥系统(二期)建设(投资0.23亿元,其中十三五投资0.23亿元)。

(5)水务行业能力建设体系

水务行业能力建设体系包括水务发展标准体系建设(投资0.10亿元,其中十三五投资0.10亿元)、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投资0.05亿元,其中十三五投资0.05亿元)、水务行业人才建设(投资0.05亿元,其中十三五投资0.05亿元)。

7.1.2预备项目投资

水务发展“十三五”规划涉及的预备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为196.54亿元,其中“十三五”期间规划完成投资131.74亿元,预备项目投资分类详细情况见表7-3。

表7-3 预备项目投资分类表 (单位:万元)

7.2 效果分析

(1)供水安全保障

通过实施老旧供水管网改造、联网水库水源保护等重点工程,强化水资源合理配置、保护与管理,水资源配置手段将更加丰富,水资源调控能力进一步提高,我市水资源配置格局更加合理,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将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调蓄能力得到提升,水源保证率得到提高,从而缓解东莞市缺水问题,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水资源保障。

(2)水生态环境保护

“十三五”期间通过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全市截污次支管网及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黑臭水体的整治将一定程度上改善东莞市水源地和水环境,恢复河流正常生态,对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用水和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东莞市水生态环境建设将再上新台阶。

(3)防灾减灾工程建设

通过长期的水务工程建设,我市主要江河防洪总体布局基本形成。“十三五”期间防灾减灾规划项目实施后,防洪减灾能力将得到显著提高,防洪风险将显著降低;避免遭遇大洪水或特大洪水时可能发生的毁灭性灾害,避免重大人员伤亡,减少洪、旱灾害造成的不稳定因素和不利的政治影响;维持正常的生活与生产秩序,保障国民经济稳定、持续地发展。对实现共同富裕,保障国民经济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作用。

(4)水务信息化

东莞市水资源管理系统、市区城市排水防涝信息管控系统、水务工程配套信息化、三防指挥系统(二期)工程以及石马河流域、挂影洲围、东引运河、寒溪水流域信息化管理系统等建设,将覆盖全市取用水、水功能区、行政边界控制断面自动监测系统,完善城市内涝积水、视频感知传输体系,实现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流域全线闸站及水雨工情的视频监控系统。通过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的结合,促进并保障规划成果的实施,提升水务管理能力,逐步实现依法治水。

规划实施后,将减少因洪、潮、涝等灾害而产生的各种生态、环境问题,形成稳定、良好的人居环境,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对改善水体环境、水体达到目标水质起到直接、积极、显著的作用,有助于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水生态环境的健康发展。规划实施具有显著的生态环境效益。

8 保障措施

为加快推进东莞市水务现代化进程,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现和规划任务全面完成,保证水务发展适度超前经济社会发展,从组织领导、资金保障、加强监督检查、制定管理制度和加强前期工作、宣传发动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水务发展创造良好、和谐的外部环境,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8.1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监督考核

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责,建立有效的社会管理和实施机制,强化“十三五”水务发展规划各个环节的组织实施,逐级落实各项水务建设管理任务,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建设实施计划,确保工程顺利建设;建立健全水务与发改、财政、国土、城建、环保、公安等部门之间的协商机制,各有关部门加强相互间的协商和互信,以加强水务行业和综合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统筹谋划和衔接好各部门、各行业的项目;建立规划实施的中期评估、检查和考核制度,将规划实施考核评估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根据形势变化和规划执行情况及进度,适时进行必要的修订,避免偏离确定的原则和发展方向,增强实施规划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加强对规划实施、效果的检查评估,提升水务自身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

8.2 加大政府投入,保障水务建设

强化各级财政水务投入职责,切实将水务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力争今后一个时期,财政性资金对水务的投入总量和增幅都有明显提高;足额征收水务建设基金和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费,专项用于水务建设与管理;充分利用财政贴息、中长期政策性贷款等优惠政策,大幅增加水务建设的信贷资金;发挥公共财政的引导作用和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积极吸引民营资本投入经营性水务项目。通过财政扶持、资金整合、社会投入,按资金来源和用途,探索设立水务发展基金。要依法建立和完善产业融资担保体系,积极探索和拓宽投融资渠道,扩大融资规模,引进更多战略者、吸纳更多社会资金、共同参与东莞水务建设。

8.3 深化前期工作,推进项目进展

水务项目前期工作任务重、程序多、协调要求高,市委市政府要高度重视水务项目前期工作,根据“十三五”建设任务,提前安排,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保障经费。制订前期工作方案,加强与其它部门的协作,积极争取中央、省级有关部门的支持。制定项目前期工作各环节的进度目标,千方百计推进重大项目的建设。根据规划对重大建设项目设定标准和原则,并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动态管理,加强工作进程的督促检查。认真落实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进度报表制度。突出重点,加强事关全局的重大水务项目前期研究,不断扩大防洪治涝重要工程、重要水资源调配工程以及惠及民生的各项水务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储备。建立完善前期工作招投标制,依法依规简化前期工作程序。在实施项目建设时,必须坚持以规划为依据。为了加强项目规划的可操作性,强化可行性分析、征求公众意见等工作。

8.4 强化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把水务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广泛持久地开展与水务发展有关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水患意识、节水意识、水资源保护意识,积极引导全社会力量参与水务建设和管理,努力营造水务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氛围。对在加快水务改革和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奖励。

附件1 指标解释

1、用水总量:指行政区内各类用水户取用的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毛用水量之和,按农业、工业、生活和生态环境统计,不包括海水直接利用量,为当年值,单位通常为亿m3。计算公式:用水总量=农业用水量+工业用水量+生活用水量+生态用水量。

2、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是指行政区用水总量与其工业增加值的比值,单位通常为m3/万元;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是指本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相比上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的幅度,单位通常为%,为当年值。计算公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上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本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上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00%。

3、万元GDP用水量降低:万元GDP用水量是指行政区用水总量与其国内生产总值的比值,单位通常为m3/万元;万元GDP用水量降低是指本年万元GDP用水量相比上年万元GDP用水量降低的幅度,单位通常为%,为当年值。计算公式:万元GDP用水量降低=(上年万元GDP用水量-本年万元GDP用水量)/上年万元GDP用水量×100%。

4、供水管网漏损率:指城市供水总量和有效供水总量之差与供水总量的百分比,单位通常为%,为当年值。计算公式:供水管网漏损率=(城市供水总量-有效供水总量)/城市供水总量×100%。

5、城镇和工业用水计量率:指安装了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的、能够被计量的城镇和工业用水量与城镇和工业用水总量的百分比,单位通常为%,为当年值。计算公式:城镇和工业用水计量率=(已计量的城镇用水量+已计量的工业用水量)/城镇和工业用水总量×100%。

6、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指田间实际灌溉用水总量与毛灌溉用水总量的比值,为当年值;毛灌溉用水总量指在灌溉季节从水源引入的灌溉水量。计算公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田间实际灌溉用水总量/毛灌溉用水总量。

7、城镇供水保证率:指97%保证率来水量的条件下城镇正常供水天数占当年供水总天数的比例,单位通常为%,为当年值。计算公式:城乡供水保证率=97%保证率来水量的条件下正常供水天数/当年供水总天数×100%。

8、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指在江河湖库划定的具有主导功能和水质管理目标的水域中,经评价水质达标的水域数量与全部监测水域数量的百分比,单位通常为%,为当年值。计算公式: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水质达标水功能区个数/参与水质监测评价水功能区总个数×100%。

9、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指城市建成区内,呈现令人不悦的颜色和(或)散发令人不适气味的水体(如河流、水库、湖泊等)数量与总水体数量的百分比,单位通常为%,为当年值。计算公式: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Σ城市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数/城市建成区内水体总数×100%。

10、城镇污水处理率:指达到规定排放标准的城市污水处理量与城市污水排放总量的百分比,单位通常为%,为当年值。计算公式:城市污水处理率=污水达标处理量/污水排放总量×100%。

11、污水处理能力:指行政区内所有已建成的,符合污水达标排放标准的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污水总量,单位通常为万m3/d,为当年值。计算公式:污水处理能力=Σ符合污水达标排放标准的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污水量。

12、城市水面率:指城市总体规划控制区内常水位下水面面积与控制区面积的百分比,不考虑临近海域面积,单位通常为%,为当年值。计算公式:城市水面率=常水位下水面面积/控制区面积×100%。

13、洪涝(干旱)灾害年均损失率:指行政区内洪涝灾害年均损失与干旱灾害年均损失之和,与年均国内生产总值的百分比,单位通常为%,为平均值。计算公式:洪涝(干旱)灾害年均损失率=(洪涝灾害年均损失+干旱灾害年均损失)/年均国内生产总值×100%。

14、水务信息化指数:广东省于2010年出台《广东省水利信息化发展评价办法(试行)》,制定并颁发了水利信息化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从保障措施、基础设施、电子政务、业务应用、安全建设、信息资源、运行维护及水利工程、水文信息采集等8大方面,涉及185项细化指标。根据赋分系数计算规则计算出每个细化指标的赋分系数;每个指标赋分系数乘以相应的分值,累加求和,计算所得的结果就是水利部门、乡镇和水文站网的信息化评价得分,单位为分,为当年值。计算公式:水务信息化指数= Σ(单个指标赋分系数×对应分值)。

15、水务R&D投入率:指水务投入中用于科技研究与开发活动经费与水务总投入的百分比,单位通常为%,为累计值。计算公式为:水务R&D投入率=各年水务科技研究与开发活动经费之和/各年水务总投入之和×100%。

16、实行“河长制”的镇街数:指规划期内建立了“河长制”的镇街(园区)个数,单位为个,为累计值。计算公式为:实行“河长制”的镇街数=实行“河长制”的镇街数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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