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济南市政府获悉,济南市环境保护局发布了2017年的工作要点。详情如下:
2017年,全市环保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市“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中心工作,推进落实全市“453”工作体系重点任务,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着力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大气污染治理十大措施、小清河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环境安全防控等重点工作,全力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老实治霾、务实治霾、科学治霾”,强化治霾攻坚
(一)深入推进“十大行动”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十大措施。发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健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强化任务目标管理,实施动态销号制度,督促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深入推进市级领导暗查督导机制,大力开展“24小时巡查监督行动”、“啄木鸟在行动”,严格落实约谈、问责制度,强力推进各项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落实。
(二)强力推进燃煤锅炉淘汰(改造)。逐家单位、逐台锅炉制定淘汰(改造)计划方案,确保按要求完成全市35蒸吨/时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替代)任务。建立月调度、月通报制度;强化执法监管,倒逼淘汰(改造)进度;落实奖补政策,以奖促治;研究并落实强制淘汰(改造)措施。持续开展燃煤茶水炉、洗浴炉、炊事灶等各类低空排烟设施的清查取缔,严防“死灰复燃”,巩固整治成果。
(三)扎实推进工业污染源达标提升行动。按期完成《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二期)》各项重点工作任务。严格落实省定标准第三时段限值要求,加强工业企业监管。通过严格监管执法,倒逼污染排放单位进行达标提升改造。督促VOCs整治企业按时完成整治工作,确保VOCs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开展燃煤单位煤质专项抽检,强化对燃煤单位煤质监管。继续抓好无组织排放点位排查整治,推进工业企业堆场、露天仓库扬尘专项整治。
(四)加大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强化机动车环检机构监管,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联处工作机制,各级环保部门会同公安、质监部门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落实监管职责,严厉打击环检机构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提高检验数据质量。深入开展机动车停放地抽检及路检工作,会同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部门建立机动车集中停放地、维修地抽检及联合路检常态化机制,加强对出租车、公交车、物流运输车、邮政车、渣土车等从事道路营运车辆的监督抽测力度,依法对排放不达标以及冒黑烟上路行驶等车辆实施处罚。年内监督抽测各类型在用车3万辆以上。推进油气污染深度治理,完成三级油气回收改造工作。
(五)严格落实秸秆禁烧责任。创新监管手段,强化督查督导,依托网格化管理体系,组织做好秸秆禁烧执法监察。严防严控严处,严肃追究问责,对焚烧秸秆行为实施“零容忍”,切实推进实现秸秆禁烧工作目标。
(六)着力推进大气污染源清单编制和来源解析。重点开展活动水平现场调查,加快活动水平约束性和总量数据协调,推进完成重点企业现场调查和监测评估,搭建我市清单管理平台,编制完成污染物源排放清单,并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对策研究,为精准治霾提供科技支撑。
(七)加快完成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平台建设。完善国控环境空气质量在线监测数据平台和全市重点工业污染源(包括污水厂、垃圾场)在线监测数据平台,完成镇(街道)网格环境空气质量在线监测数据平台、市区建筑施工工地(土石方开挖前建成)扬尘在线监测监控信息平台、市区渣土倾倒场扬尘在线监测监控信息平台、市区主干道扬尘在线监测监控信息平台、渣土车GPS定位信息平台、建成区市政道路建设施工工地扬尘在线监测监控子平台和市区可绿化裸露土地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污染源实时监测,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加大污染源管控力度。
(八)科学、准确、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完善空气预报预警体系,建立完善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与重污染应急管理平台,不断提高预警预报水平。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调整优化应急措施,扩大、完善预警响应清单。强化应急响应联动,完善应急督查机制,确保各项应急减、限排措施落实到位。
二、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扎实推进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
(一)积极推进落实《济南市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严格执行调度通报制度,半月一调度,一月一报告,一季一通报,系统全面推进污染物排放全面控制、水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流域生态保护与恢复,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加快推进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认真落实部门“一岗双责”,加快与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签订“水十条”目标责任书,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加强考核,进一步健全水污染防治行动长效机制。重点推进环保部门牵头的工业污染防治等42项工作任务。
(二)突出抓好小清河污染治理。报请市政府出台《济南市小清河流域污染治理重点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并认真监督落实。一是协调市政公用部门进一步加快城区157公里雨污分流改造进度,尽快解决这一制约水质达标的突出问题;加快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力度,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尽快制定市区污水处理能力不足解决方案,加快市区11座中水处理站提标改造进度,督促2017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推进光大水务二厂(10万吨/日)扩建工程,实施市区四大污水处理厂连通联调,增强现有污水处理厂系统安全性,保障污水处理厂检修期污水备用处理能力;实施刘公河等4条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二是协调水利部门制定小清河流域生态流量试点工作方案,实施小清河生态补水,保持基本生态流量,提高生态功能和自净能力;协调水利、滨河集团制定小清河清淤方案,尽快启动清淤,有效降低底泥污染释放对水质的影响,并建立长效清淤机制。三是督促历城区加快赵王河河道整治工作,2017年底前完成赵王河中水处理站建设。四是督促章丘市加快落实漯河、章齐沟水质保障达标措施,2017年实现漯河、章齐沟水质全面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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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出台《济南市重点饮用水水源保护行动计划》,并认真监督落实。会同水利部门大力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督促历城区政府和南部山区管委会重点实施卧虎山、锦绣川、狼猫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提升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水平。编制完成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依法报请省政府批准。积极开展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四)推进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督促历城区、长清区、平阴县加强省、市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重点督促做好保护区管理机构设立、总体规划编制报批、实验区旅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缓冲区旅游设施拆除等整改工作。
三、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
(一)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印发《济南市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并组织各区县编制落实方案。分解落实“土十条”省—市长目标责任制,制定各区县、市直有关部门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制定土壤污染防治调度通报制度和考核细则。按照国家、省部署,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农用地土壤分类分级管理。组织开展企业污染场地环境调查和评估工作。
(二)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创建提档升级。制定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计划,制定印发《“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重点工作和任务分工》。加大生态文明市建设工作协调调度力度,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落实、督导机制。重点推进章丘、商河争创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济阳、平阴争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其他各区启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申报一批国家级、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加大生态市建设工作协调调度力度,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落实、督导机制。
(三)扎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以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集中整治、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等为重点,扎实开展村庄综合整治任务,完成203个村庄综合整治任务。积极争取上级农村环保资金,大力推进贫困村环保扶贫工作。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督促完成禁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关停、搬迁,督促禁养区以外的规模化养殖场实行规范化整治,切实加大违法排污养殖场的查处力度。积极开展废弃物收集、转化、应用三级网络试点。
四、积极推进排污许可管理,全力做好总量控制与污染减排
(一)全力推进减排任务落实。分解落实省下达的“十三五”总量减排约束性指标,制定《济南市“十三五”总量减排实施方案》,下达全市总量控制计划,指导区县完成减排指标分解。制定下达2017年总量减排项目计划,督促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确保发挥减排效益。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办法,实行建设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倍量削减替代。
(二)积极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研究制定排污许可证核发与管理工作方案,按照固定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的要求,梳理拟定“十三五”排污许可证核发计划,完成火电、造纸等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研究制定贯彻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意见,将持证排污纳入环境监管内容,将日常环境监察、监测情况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系统。开展排污许可证持证单位监督检查。
(三)推进各项环境统计和调查工作。组织开展2016年度环境统计年报工作,做好环境统计数据的分析和应用。完成煤炭消费情况专项调查,掌握全市煤炭消费状况,将非重点和民用煤炭落实到企事业单位和村居。协调推进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和第二次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
(四)积极开展“以奖代补”考核。定期召开环境形势分析会,发布《全市环境保护情况月通报》;适时调整形势分析会内容和形式,提高会议的实效性和针对性。突出颗粒物浓度改善补偿激励和约束机制,修订《济南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修订污染减排年度考核细则,考虑建立与国家相对应的目标差异考核指标体系。
五、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落实“放管服”
在严把环评审批关的基础上,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推动环评审批服务提速增效。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不断提高环评审批和监管能力。积极推进“十三五”专项规划环评,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的要求,发挥规划环评对项目环境准入的强制约束作用。围绕规划环评“画好框子”、项目环评“定准规则”,建立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的“三挂钩”联动机制,深化、规范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管理、联动审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查建设项目环评违法行为。
六、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推进精细化环境监管执法
(一)全面落实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要求。筹建市环境保护网格监管中心,明确工作监管中心职责,督促全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运行,全力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
(二)铁腕推进环境监管执法。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采取联合执法、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依法严厉查处违法施工、违法生产、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对违法排污行为一律按规定的高限处罚,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实行按日计罚;对造成严重污染的,一律依法查封、扣押其排污设施和设备,强制断水、断电;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其停业、关闭。健全完善联合惩戒机制,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并通过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违法者名单,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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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强化对重点污染源的监测监控。扎实开展各类污染源监督监测,加快推进重点污染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提升重点污染源可视化监控水平;提高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联网)计划执行率,推进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建设,加大对不能按期完成设施安装单位的通报、处罚力度。深化污染源自动监控运维改革,修订运维考核办法,规范运行管理,确保自动监控设施稳定运行和数据准确。加强对社会化运营单位的绩效考核,确保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与环保部数据传输有效率大于75%。指导、督促、规范污染源做好自行监测公开工作, 确保国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率大于80%。
(四)推进落实环境经济政策措施。继续做好绿色信贷工作,抓好环境污染责任险试点,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审核,确保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
(五)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畅通群众环境权益诉求渠道,深入做好“听民意、解民忧、化积案”专项整治活动。继续深入做好环境信访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认真做好12345、12369热线与环保微信举报受理,稳步提升办理工作满意率。深入开展环境执法后督察工作,全面梳理排查群众信访举报案件落实情况,坚决纠正整改不到位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
七、筑牢全市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全力确保群众环境安全
(一)深化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突出预防优先,深化源头控制,强化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建立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度,确保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深入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活动,全面开展以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填埋场、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涉重企业为重点的环境安全隐患大检查。深入抓好“大快严”集中行动,抓好重点领域环境隐患整治。深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进一步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预案评估和备案、培训、演练等工作要求。
(二)强化应急准备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大力开展应急演练暨监察监测技术比武活动,通过实战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检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全市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推进应急能力建设标准化达标建设活动。严格落实“五个第一时间”的要求,及时发现、科学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三)全面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编制实施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制定“十三五”期间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项目清单。做好重金属污染物总量控制,坚持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的原则,对新(扩、改)建涉重项目进行排放量审核确认。突出抓好涉重行业企业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电镀行业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严查电镀行业违法行为。推动全市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环境保护重点目标任务落实。
(四)强化危废治理与辐射安全管理。做好危废数据库动态更新与分析工作,夯实管理工作基础。深入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转移、处置行为。深入做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督促腾跃公司加快二期项目进展,积极协调推进新的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严把辐射项目环评及安全许可审批关,深入抓好辐射环境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继续开展全市辐射安全大检查,督促核技术利用单位落实安全责任制,完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
八、不断夯实基础能力,大力提升规划、科研、监测、宣教、信息等工作水平
(一)开展环境总体规划编制。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城市空间开发格局。按照“多规融合”的要求,将环境保护要求落实于空间,建立环境总规空间应用平台。印发实施“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
(二)提升环境科研支撑能力。立足我市环保工作实际,根据环境管理需求,统筹协调和组织环境科研项目攻关研发,为环境监管提供精准的决策支持服务和科技支撑。加大科研项目立项管理力度,完善科研项目动态管理档案,积极推进重点项目的实施、结题等工作。开展《小清河水质达标研究》、《省会城市经济圈采暖季空气流场模拟及大气污染物扩散影响分析》等一批紧贴实际、实用性强的课题研究。加强环境标准宣贯,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和履行保护臭氧层国际公约工作。
(三)推进环保大数据平台建设。研发济南市环境数据智能分析与决策支持系统,集合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监督性监测数据、环境空气和水环境监测数据,进行数据挖掘和综合分析,提升监测信息为管理服务的综合效能。
(四)强化环保舆论宣传引导。强化新闻媒体宣传,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阵地的同时,积极利用政务双微(微博、微信)、“泉城蓝”APP等新媒体开展环保宣传,不断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广泛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泉城环保世纪行、环保下乡等社会化宣传活动,深入开展中小学环境教育和绿色系列创建,加强与环保NGO组织合作,充分发挥环保义务监督员的作用,积极做好环境舆情的搜集、处理工作。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震慑作用,加大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营造全社会监督、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舆论氛围。
(五)深入推进政府环境信息公开。主动做好政务、党务及“三公”经费公开,加大环境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力度,继续实时公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污染源在线监测、污染源监管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拓宽公众参与渠道。
(六)协调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围绕中央、省委出台的改革文件,制定2017年工作要点和改革任务台帐,落实深化改革运行规则,定期调度改革事项进展情况。召开专项小组会议,研究确定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安排加快推进中央和省委改革文件落地。研究制定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我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主线和重点领域。
九、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不断提升环保队伍职业化建设水平
(一)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中央权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学习落实,持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之以恒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贯彻落实,推进反“四风”工作制度化、长效化。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单位和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深入推进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坚决清除“自以为是”顽疾,努力形成全系统“勇于担当、敢打硬仗、奋发有为”的精神面貌。
(二)不断提升环保队伍职业化水平。加强环保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做好人员招聘,强化全系统干部职工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素质能力。加大对基层环境监管执法培训与稽查力度,进一步规范监管执法行为,不断提高环保监管执法的职业化水平。
(三)积极稳妥推进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
(四)建立健全督办落实责任制。加大对各项重点工作的督办落实力度,建立健全督办工作台帐,切实加强督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协调保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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