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佛山市环保局公示了2015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同时抄送环保、发展改革、经信、财政、国土规划、质监、税务、工商、国有资产管理、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和银行、供水公司、供电局等机构,实现信息共享。161家企业中12家因关闭、停产等原因不参加评价,5家已纳入广东省环境保护厅2015年企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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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佛山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出炉!环保良好企业占88.2%

2016-06-16 09:23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日前,佛山市环保局公示了2015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同时抄送环保、发展改革、经信、财政、国土规划、质监、税务、工商、国有资产管理、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和银行、供水公司、供电局等机构,实现信息共享。

161家企业中12家因关闭、停产等原因不参加评价,5家已纳入广东省环境保护厅2015年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因此纳入本次评价的企业有144家,经评定,其中评为绿牌(环保诚信企业)的有2家,占参与评级企业的1.4%;评为蓝牌(环保良好企业)的有127家,占参与评级企业的88.2%;评为黄牌(环保警示企业)的有14家,占参与评级企业的9.7%;评为红牌(环保不良企业)的有1家, 占参与评级企业的0.7%。

2015年度佛山市环保局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评价结果公示名单

不参评企业(17家)

根据《佛山市环境保护局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相关条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不同,以后的“命运”可能也将完全不一样。

环保“绿牌”企业 着数多多

(一)对其行政许可申请事项,予以积极支持;

(二)优先安排环保专项资金或者其他资金补助;

(三)优先安排环保科技项目立项;

(四)新建项目需要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时,纳入调剂顺序并予优先安排;

(五)环保部门在组织有关评优评奖活动中,优先授予其有关荣誉称号;

(六)建议银行业金融机构予以积极的信贷支持;

(七)建议保险机构予以优惠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费率;

(八)将环境诚信企业名单推荐给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机构,并建议授予环境诚信企业及其负责人有关荣誉称号;

(九)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其他奖励性措施。

环保“红牌”企业 日后贷款有点难

(一)责令其向社会公布改善环境行为的计划或者承诺,按季度向市环境保护局和直接对其实施日常环境监管的环保部门,书面报告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改善环境行为的计划或者承诺的内容,应当包括加强内部环境管理,整改失信行为,增加自行监测频次,加大环保投资,落实环保责任人等具体措施及完成时限。

(二)结合其环境失信行为的类别和具体情节,从严审查其行政许可申请事项;

(三)市、区、镇(街道)环保部门应加大执法监察频次;

(四)暂停各类环保专项资金补助;

(五)环保部门在组织有关评优评奖活动中,不得授予其有关荣誉称号;

(六)建议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其审慎授信,在其环境信用等级提升之前,不予新增贷款,并视情况逐步压缩贷款,直至退出贷款;

(七)建议保险机构提高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费率;

(八)将环境不良企业名单通报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机构,建议对环境不良企业及其负责人不得授予先进企业或者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九)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其他惩戒性措施。

原标题:2015年度佛山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出炉!环保良好企业占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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