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东莞市政府正式发布《东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明显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地下水和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到203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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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3月底公布各地黑臭水体整治计划 接受社会监督

2016-03-14 14:39 来源: 东莞时间网 作者: 李春燕

近日,广东省东莞市政府正式发布《东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明显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地下水和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到203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

方案强调,要以水系入手、截污为先,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河海兼顾,对水环境实施分流域、分镇街、分阶段科学规划与精细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继续深入实施“河长制”、“涌长制”、“库长制”,严格考核问责;坚持全民参与,推动“节水洁水,人人有责”,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推进全市治水行动。

城镇新区建设实行雨污分流

为了治水,市政府也是蛮拼的。方案提出,各镇街(园区)要全面、持续排查手续不健全、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工业企业;专项整治六大重点污染行业,继续推进全市范围内造纸、电镀、漂染、洗水、湿式印花、制革等行业专项治理和污染企业退出工作。对未组织环评的规划所列项目不予受理环评文件。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制度,实行控制单元内污染物排放“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

对于城镇化生活污染治理,将会加快现有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截污管网覆盖不到的村(社区),应建设湿地公园对生活污水进行分散处理。新、扩建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须同步设计、同步建设、投运。

城镇新区建设均实行雨污分流,并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重点实施水乡经济区150公里、石马河流域200公里和厚街、虎门、长安50公里共400公里节能减排截污次支管网建设,2016年基本建成。

在此基础上,加快推进全市截污次支管网2015-2017年实施计划,再建约560公里截污次支管网。到2017年,城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石马河、茅洲河流域内城镇于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

月底公布各地黑臭水体整治计划

此外,严控环境准入,对全市分流域(东引运河-寒溪河、水乡片区、石马河、茅洲河)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确保拟引进的产业项目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实行承载能力监测预警。

继续稳步推进化学制浆、电镀、印染、鞣革、危险废物处置等重污染行业的统一规划、统一定点管理,于2018年底前依法依规关停污染严重、治理无望又拒不进入定点园区的重污染企业。

2016年底前,划定蓝线管理范围,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积,达不到要求的镇街(园区)应制订整改恢复计划,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水域。

最让市民关注的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方面,会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黑臭水体和水质劣于V类的内河涌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

根据方案,2016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本地区黑臭水体整治计划,并接受公众监督。

自2016年起,各镇街(园区)每季度第一个月将本地区上季度黑臭水体和内河涌整治情况报送市水务局与市环保局。各镇街(园区)要开展辖区内所有内河涌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建立内河涌档案,以水质达标和恢复水体生态自净能力为目标,制定各内河涌“一河一策”整治方案。按照“收尾一个、在建一个和规划一个”的节奏,制订2016至2020年内河涌污染整治计划,滚动实施内河涌整治。建立内河涌整治水质目标和建设任务双目标考核制度,考核结果纳入镇街环境保护责任考核。

到2017年底,城市建成区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和内河涌治理目标。

原标题:东莞月底公布各地黑臭水体整治计划 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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